东唐再续_第19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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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2节 (第5/7页)

就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

    两税法使得农民的赋税简化为地税和户税两种,地税征粮,户税征钱,分夏、秋两季缴纳。采用以钱定税、以钱完税,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增加了社会对货币的需求。所以,两税法的实行是当时钱币不足问题的直接原因之一。

    实行两税法之后,“唐政府岁敛钱二千五十余万,米四百余万解以供外;钱九百五十余万,米千六百余万解,以供京师。”此时国家的收入中都是钱币,必然需要大量的货币。同时两税法的实行扩大了商品流通的范围,特别是边缘地方的农村,为了缴税,必须把自家生产的农产品换成钱币,因此钱币开始流向了边远地区。

    大唐的佛道非常的盛行,大量的佛像礼器制作需要大量的铜,如“皇太子奉为二圣于西明寺造钟铜一口,可一万斤”。代宗时,“五台山有金阁寺,铸铜为瓦,涂金十上,照耀山谷,计钱巨亿万”。由此可见大唐的铜的消耗量是非常的大的,再加上当时的开采水平并不算高,这就势必导致钱币的铸造量,从而导致钱荒。

    铜荒的出现使铜的价格上涨,不少人常常销钱为器从中牟取暴利,无疑又加剧了铸币数量的缺乏。在此万不得已情况下,当时商人、诸军、诸使富豪之家到长安进行贸易,就不用“以货易货”的笨重办法,改用“货物交换,价格计算”,“互开证券”,“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这就促使了飞钱的产生。

    以上三点,是促使了柜坊和飞钱产生的原因。简单的说就是:首先国家重视商业,保护商业,当时的商人是非常活跃的,这促使了当时商业城市的崛起及商品经济的发达。但是商人要经商外出购买足够的货物身上必须带足够的钱财,但是无论是铜钱还是绢帛,重量和体积都非常的大,一方面是运输不方便,另一方面在长途跋涉的过程中引来盗贼。最后一个原因就是当时货币的不足也是产生飞钱和柜坊的一个原因,而飞钱和柜坊的产生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这个压力。

    显而易见,商人对于自己身上有过多的钱肯定不会放心的。不妨设想一下,他们赚了钱之后放在亲人那,但是如果到远处经商的话也不方便,时间长了也不会放心。因此,类似以后钱庄的柜坊就因应而生了。

    柜坊的产生和大唐的商人居住、存货、交易邸店有关。邸店是怎么样的呢?“唐汴州西有板桥店,店娃三娘子者,不知和从来,寡居,年三十余,无男女,亦无亲属,有舍数间,以鬻餐为业。……远近行旅多归之”。

    大唐法律规定,“邸店者,居物之处为邸,沽卖之处为店”。可知邸店是货物存放和沽卖合一甚至吃食的地方,其服务对象是流动的商人。唐都长安西市是大商人窦乂的活动场所,他发现赚商人的钱比一般百姓容易,于是在西市“造店二十余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店今存焉,号窦家店”。长安东市的一平民王布,见开邸店有利可图,也开始效法。由于商人运输钱帛不便,看到货物是可以存放的,很快他们也把钱币存在某家他们可以信任的邸店里,也是很正常的事,于是储存并支付钱币的柜坊就从邸店中分化出来了。

    后世关于柜坊的记载是在唐德宗时期,唐德宗建中二年(781)五月,藩镇叛乱,以军兴筹措军费,先是增税、减俸以助军。但仍然是“军兴庸调不给”,于是德宗纳太常博士韦都宾、陈京言:“请借京城富商钱,大率每商留万贯,余并入官,不一二十大商,国用济矣”。因此,德宗“诏京兆尹(韦祯)、长安、万年令大索京徽富商,刑法严峻,长安令薛苹荷校乘车,于坊市搜索,人不胜鞭答,乃至自隘。京师嚣然,如被盗贼。搜括既毕,计其所得才八十万”。于是京兆尹韦祯,“又取徽柜质库法拷索之,才及二百万。”

    这是关于德宗时期关于柜坊的记载。于是便产生了为客商进行信贷服务与收取柜租的办法。大唐发生了和柜房有关的故事。前面故事情节不再赘述,当张老给了韦义1000万钱,让他凭信物到扬州北邸卖药王老家取钱,韦义当然是将信将疑。后来家道衰落时,便出现了下面这一情况。或曰“取尔许钱,不持一字,此帽安足信?”既而困极,其家强逼之曰:“必不得钱,亦何伤?”乃往扬州……有小女出青布帏中曰:“张老常过,令缝帽顶,其时无皂线,以红线缝之,线色手踪,皆可自验。”因取看之,果是也。遂得载之。

    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邸店还有副业,该店主要是经营药材,同时它又兼营柜坊,同时也可以看出扬州是大唐商贾云集的城市,邸店、柜坊自然不少。柜房的出现使商人避免了长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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