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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还没转正呢,”他拍拍自己的胸脯,豪情万丈,“但我肯定能把他迷得不要不要的。” “对方怎么样?” 徐衍昕想了想,“个高,身材好,长得好,腿贼长,就是嘴有点刻薄。” “挺好,治你这傻气。” “叔,你呢,有没有什么好事情?” 薛志弯腰浇花,道:“明天开庭,终于可以不用听你在我身边叽叽喳喳了。” “叔,你真的……” 薛志扫他一眼,“你怎么来的?坐出租来的吧?从市中心打到这里,少说两百,也是笔不小的开销。而且我看你也从来没为钱的事紧张过。” “小徐,明天你别来法庭,我不想见你。” 第56章 像徐衍昕这样的理想主义者,从诞生起,生命旅程于他而言就是一场磨难。 不知是从何而起的力量,让他没有被这个奉行淘汰理论奉行动物法则的世界同化。然而纵然他半傻半纯,薛志的事仍然剥夺了他为数不多的希望。法院是个很神圣的地方,虽说法律不是正义,然而徐衍昕一直将法律当作是行使正义、取得公正的武器。犬儒主义尚且能用的武器,他怎么用不得?他要用得比谁都得心应手。 然而,当薛志站在被告席,一连说了三遍“是我做的”后,他方才懂得这世间大多的正义,都是镜中花水中月。 薛志的背佝偻,他的脸苍老,他的眼睛浑浊。 唯独他的声音洪亮。 他想起大学时观看的辩论比赛。论题是那个著名的两难问题,你是列车长,列车失控,只有两条轨道,你会选择撞向一人的轨道,还是五人的轨道。前提是不可能暂停,必须做出选择。 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问题,辩论队的选手们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唇枪舌战,生命不再是生命,而是一个被估量计算的数值。 当时江屿站在“牺牲少数人未必正义”的立场说,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对方辩友要谈论人的社会效益,那么五位垂垂老矣的人和一位年轻力壮的人,谁的价值更高呢?五位无所事事的街头混混和一位怀孕女性,谁更值得被拯救呢?当社会为了多数人开了先河,给少数群体施加暴力时,这绝不是公正公平的名号,不过是打着人多势众的暴力行径,不仅藐视法律,更蔑视人性的道德。” 对方辩友一噎,出言讽刺,“然而生活就是要有所选择,你到底选择哪一边呢?” 江屿笑答道:“一个被迫选择的列车长,不论选择哪一边,都不过是可怜的不幸者,往后的生命都被逼携带着他人生命的罪孽。而一个满心社会效率价值的刽子手,不论选择哪一边,都将失去自己为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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