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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收藏 (第3/3页)

故土。寄居法国,生活拮据,她一直坚持不改国籍,不卖作品,不谈情爱。上世纪80年代,她的几百幅画作登上了回国的邮轮,收藏在合肥市博物馆。流散作品也在她死后,在海外屡屡被卖出天价。

    深信,任何一件古董的获取,从来都是物在选择人,而不是人在选择物,人与物之间的缘分,仿佛前世已经注定。

    从2003年起,古玩价格的不断飞涨和海外淘宝市场的全方位开拓,给了古玩商们迅速发展做大的机会,同时这也是拍卖业、画廊业野蛮生长的年代。那时候,好东西出来得多,国人在世界各地寻宝,掀起了文物回流的大潮。一部分“熬不住”的收藏者,以前专门倒卖古董时收的老物件,在折价套现,又或者是行家家中出现变故,囤不住了要出手,所以降价售卖,新入行者的目的基本都是投资和理财。随着收藏者文化水平的提高,社会层次的提升,艺术品的价值已具有综合性的特征,从过去比较单纯的喜欢、欣赏型,开始转变为财富管理,兼顾了增值保值、资产质押,金融工具、企业宣传等功能。实际上,是市场洗牌,也是品质升级。当有“death(死亡)”、“divorce(离婚)、“debt(债务)”发生的时候,家庭变故,也会促使艺术品出现换手。行业里资金和货品周转快,当时不少精品的价格,远没达到它该有的位置,恰恰又是大行家收真品,囤积居奇的时机。真正的好东西,一旦钻进收藏家的保险柜,就不知何时才能再进入市场了。

    袁秋华不仅订阅国内公开发行的《收藏》、《文物》、《书法》、《画苑》、《艺术品》等报刊,又到馆院借阅内部刊物资料,还托海外亲友邮寄《世界艺术品市场周刊》、《艺术品与财富》等期刊,及各大拍卖行的拍卖图册。

    几年下来,通才整理刊登的系列文章,对比市场动态,得出了一组数据,可以比较清晰地发现:据不完全统计,近20年来,从港澳台外流的中国出土文物有近千万件,其中绝大部分是由盗墓者与走私者联手卖出,少数是文博单位的内贼监守自盗所为。这些物品,一部分流向欧美各国博物馆;一部分被以各种名义取得“合法”身份后,由拍卖行公开拍卖;另外一部分,则通过古董市场流向收藏家的储藏室。

    这些文物,大部分售价极低,有些半买半送,甚至一堆一堆地估价贱卖,但经外商转手后,无论是外国古董商售出,还是拍卖行倒卖,一般都可以获得几十倍、甚至几百、上千倍的利润。更严重的是,对于拍卖行来说,这些拍品不但可以回归中国文物的真正价值,可以赚更多钱,且引起的纠纷还会更少,因为大部分走私出土文物,中国政府都没有档案可查,很难举证追讨。当然,最终大部分文物,譬如三代青铜器、战汉古玉、唐陶、宋瓷、佛像、明炉、清翡翠,还会被中国收藏家花巨款买回去,物归原主嘛!

    买家追捧的明清瓷器,在欧洲遍地都是,要求送拍的人非常多,如果全都收下,恐怕还可以拍上几十年。明代,江西、福建、广东等地瓷器行销海外。景德镇青花瓷和龙泉窑青瓷,是明代中前期的畅销品。明代晚期以后,瓷器外销则以景德镇民窑、漳州窑等产品为主,青花瓷器为大宗,五彩瓷器和德化窑白釉瓷器,也较为多见。器形以盘、碗、盖盒、瓶、瓷塑为主。还有八十年代至改革开放前,国家为换取外汇,外贸出口的精美仿古瓷。

    近几年送拍的中国高古文物数量,同样多得超出想象。可以这么说,过去若干年拍卖行掌握的这类拍品,还不及现在一年主动上门联系的数量多。质量也一样,过去能找到一件商代青铜器作为拍品,同事就兴奋不已,现在卖都卖不过来,一般器物有明显残缺,拍卖行都不让上拍,因为大家都知道中国人喜欢完美无缺的东西!

    没“合法”身份的文物,买卖就采取私下交易的方式。所谓非公开拍卖方式,就是由中间商为自己熟悉的买卖双方客户牵线搭桥,对部分对口古董进行价格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便私下成交。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买卖双方都可以省去一些交易税费,而且价格一般都比较适中。

    文物甩锅,套牢,押宝,藏家,炒家、庄家忙得不亦乐乎,评论家、策展人、专家鼓吹,跟进,抬轿,市场澎涨繁荣。

    由此可知,围绕中国文物所展开的一场国际商业运作,有着极为缜密的战略性布局,手法与股市“庄家”惯用的“高抛低吸”伎俩非常相似——一手持续不断地拉高明清官窑瓷器的价位,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出货;另一手则利用中国对出土文物的管制政策,大量廉价收购、储备那些时代久远、真正有较高文化含量的高古文物,只待时机成熟,便竖起新的价格标杆,策动这一部分文物“出口转内销”的回归运动,源源不断地用中国人自己的“物”,赚取中国人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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