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11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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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1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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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博言的母亲有一颗充满粉红泡泡的少女心,这让她格外天真,又富有同情心,于是每个周末他的钢琴课时间,邀请余笙来姜家感受一下温暖和爱成了她的固定任务。

    起初余笙还有些不好意思,但是鉴于姜mama的热情,鉴于她自己本身就有点儿自来熟,两个人很快打成一片,从此余笙进入姜家如入无人之境。

    姜博言就惨了,他一安静的美少年,从此身边多了只叫渣渣的喜鹊,吵得他脑仁疼。

    起初两个人是不怎么讲话的,他为人太过自傲,总给人不好相处的感觉,余笙又是个自来熟,对冰块不敢兴趣,于是默契地礼貌客套,谁也不干扰谁。

    而两个人正式开始说话的时候,已经是战争的开始。

    两看两相厌就是那个时候埋下的种子,说起来尤其不凑巧,导火索就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住在二楼,琴房也在二楼,余笙的活动范围就是一楼客厅和二楼琴房,某次她被要求去他卧房里拿东西,那里她不熟悉,翻找的时候,误拿了他随手摊开放在桌子上和母亲瞎扯淡的“亲密”来往日记,日记上吐槽了他母亲不敲门随便进出他房间的劣迹,控告母亲如果自己哪天正好在做不可描述的事被打断从而不举的话,一定是她的责任。自此余笙眼里他变成了一个流氓,还做出一副“我懂,我什么都懂”的表情来隐晦地嘲笑他,他为自己无法向她解释解释了也显得欲盖弥彰而憋屈的特别想揍人,于是这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姜博言一向觉得,余笙最大的长处就是熊,特别熊,小时候是个熊孩子,长大了是个熊大人,总之就是熊到一定境界了,以他多年的斗争经验来看,对付这种人就只能“师夷长技以制夷”。

    结果就是两个人对熊。

    现在回想,姜博言觉得自己毕生的幼稚基因都贡献给她了,从小到大,旁人眼里他都是一个少年老成的人,早熟,冷静,相比于同龄人来讲要懂得克制许多。

    而如果有人知道她分分钟能惹他炸毛的话,一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最先发现他对余笙的反应非比寻常的是刀刀,刀刀有一颗冷静而敏锐的心,她是个天生的观察者,生性敏感的她,总是能过早地觉察出某些暗藏的蛛丝马迹。

    她最早一次问他是高考刚结束的时候,那天是个小聚会,姜博言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是杨老师送他的一枚手工书签,书签里是塑封的干花,他一看就知道谁的手笔,那个人前不久还在个人网站里晒自己深山中遇到的一种奇异花种,遍查资料没发现那花的名字,自作主张取了个“流光”的烂俗名字。

    她捡了一朵断枝的带回来,自己做了个书签。

    他想,大概是她想送他,不好意思,所以借了母亲的手。

    还真够别扭的。

    他盯着那枚用金线做穗的书签看了老半天,或许是唇角忍不住扬起的笑意让刀刀觉察到了什么,又或许是他早就表现出了不寻常,总之那天刀刀问他,“你其实是喜欢笙笙的吧?干嘛老和她作对。”

    她询问的语气太寻常,就像平时问他喜欢喝果汁还是酸奶那样寻常,以至于他一时没多想,随口回答了句,“如果她能稍微有点儿姑娘家的矜持,我或许会喜欢她,但显然她没有。”他歪着头,觉得自己会喜欢她就奇怪了。

    刀刀看了他一眼,笃定地留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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