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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1/2页)
裴桢手腕搭在在他单薄得肩膀上,把他哈欠都吓了回去。“我家里以前其实摆了一尊,真人比例大小,你知道是什么材质吗?橡胶的,把老外的虬结的肌rou,仿得入木三分,他老爱凑过去搂搂抱抱,还求我不要扔,但我还是给扔了,就为了一尊塑像,他和我置了几天气。我心里想着一定要送他一尊酷炫的、即使不能达到高端智能,至少能遥控它实施简单的指令。我一直在修改结构和电路图。”裴桢按了临时遥控器,刚才组装完毕的一只玻璃钢面的机械手臂,五指一把抓紧,“咔嚓”一声,迅捷有力。手指用的是高强度钛合金打造,笼着层淡淡的银色哦光晕。我如果还活着的话,一定很喜欢。裴桢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可惜,还没送出去,一切都变了。”裴桢怀疑我跟厉燃走了,那还真是天大的笑话。厉燃有时一本正经,有时疯疯癫癫,脾气也非常古怪,喜怒无常,让我根本琢磨不透,我对他是又恨又怕,宁愿流落街头也不愿意跟他走。他神通广大,总能使出手段逼我见他。刚开始几次,一见面他就扑过来,无休无止地做。厚重的灯心绒窗帘掩住了日光,房间里一片昏暗,分不清昼夜,我晕厥后又会疼醒。他还有很多可恶的怪癖。他喜欢在我虚脱得连一根手指头都动不了的时候,在我脖子上套上锁链钉在床头,抱着我才肯合眼。用餐时,当我还有力气拿筷子,他却非要把我箍在怀中,一勺一勺地喂,如果我偏头拒绝,他便强行用嘴含着渡给我。当他百无聊赖,可以搂着我懒洋洋地在沙发上窝一下午,偶尔吻吻我的指尖、嗅嗅我的头发,起了兴致会按着我给我剪剪脚趾甲,说几个荤段子逼着我陪他大笑。他酷爱开快车,他是阿斯顿·马丁豪华跑车的死忠粉,同时参加了几个超跑俱乐部,几乎是拿命在玩。他经常拉着我飞到德国,就为了在不限速的高速公路上体验一把急驰的快感。公路笔直,两旁悠悠远山和原野像闪电般飞逝,耳边是猎猎风声,激动和恐惧使我产生一种灵魂出窍的迷眩。他热衷于蹦极,我被迫和他绑在一起,从两百多米的高空一跃而下,恐高让我不得不紧紧抱着他,把脸埋进他胸口,不敢睁眼,但可以无所顾忌地放肆大叫。的确很刺激,能让我有那么片刻,忘怀所有,把裴桢的背叛和厉燃的卑鄙都丢到脑后,但一旦疯狂结束,灵魂落回身体里,我便会更加清醒,更加痛苦。关于他,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送我的银片项链。大概五毫米厚,碎砖镶成LR字样,光华流转。那天他背着我登上了山顶看日出,山顶云雾缭绕,红日破云而出,顷刻间霞光万道。他把那条项链挂在了我颈项上,银片晃了晃,看起来像块狗牌,我心里一阵反感,一把扯了下来远远扔了出去。他罕见地好脾气,自己走过去扒拉开草叶,细细地找。找出来后,他又给我挂在脖子上,我瞪着他冲他吼“我不要挂狗牌!”他噗嗤一声笑了,给自己挂上另一条相差无几的项链,亮白的银片上的镶字变成了HZ。他一下双掌撑在地上跪在了我面前“你说狗牌就狗牌吧,我们就是一对最可恶的狗男男,汪汪汪汪!”他确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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