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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2/2页)
几年我们的目标是美金!台下狂呼万岁,群情激奋要占领帝国大厦。第二天我从酒店搬出,宿醉着想以后我就在景安了,我爱这座城市。十六岁踏上北美,二十五岁回来,九年时间,我和这座最古老也最年轻的城市分别已太长。我怀念这里喧嚣尘上人潮汹涌,怀念后海夕阳素菜馆某王府书房,宰客无数的古董市场和春天的杨柳冬天的冰灯,虽然它很堵,在我记忆里有两年忘记关窗回家桌上都一层灰,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值得骂,但我就是喜欢。这套房后窗对着我同样喜欢的一个公园。拎包入住我在家里开party,吴悠吃着酒店送餐用着酒店送的餐具,中途说不行,拖着齐敬恒开车出门溜了一圈,给我定了几套餐具和全套厨房的锅碗瓢盆当惊喜。从送上门到现在,我没用过。灯光照在瓷器上,清如水白如雪明如镜,我数着菜,油菜南瓜排骨,说:“你把我当兔子喂?”方忆杭飞快地看了我一眼,见我一脸阴沉,识相地说:“对不起。”我才拿筷子:“开玩笑你也信。”不管他,坐下开吃。他买的油菜很新鲜,进门时我看到是稻草扎成一捆的,金灿灿的花开得正好,苔杆翠绿。下午去菜市怎么能买到这么新鲜的菜,我也很惊讶。经过霜的油菜很甜,只截取水分充足饱满的部分,下锅爆蒜蓉炒,蒜蓉菜心。有些地方菜心先焯水再炒,吃起来味道淡,菜味都散在第一锅水里了。他这样做,起锅前才放盐,就咸鲜爽口。南瓜做的金沙,裹咸蛋黄,咸蛋黄里有结块的部分要耐心压碎才能裹均匀。我吃不出有没有加面粉或淀粉,但南瓜先蒸熟,裹着咸蛋黄煎得很酥软,最甜的地方rou都是一丝丝的。排骨鲜美嫩滑,粉白的rou质,和玉米山药盛在一起,冒着最浓的白雾。我先喝汤才吃饭,中途叫他别客气,也坐下吃。桌上有公勺公筷。我吃完他还在吃,细嚼慢咽,低着头,嘴唇上沾了油,在灯光下唇形既端正又饱满。我问他介不介意,他眼睛望着我,睫毛长但是不翘,又黑又齐,抿着嘴对我摇头。我点了支烟。外面天黑了,冬天天黑得早。我看街上,公园里的人,都如倦鸟投林一样回家。我和一个不算熟的人吃了餐味道还可以的饭。这不会让我想到家。他站起身,自觉地收拾餐桌。我坐在原位,很有伤残人士的自觉。我:“这么放得下身段吃苦耐劳。”他僵了僵。我想说小年轻,不要这么一惊一乍动辄得咎的。到底没说,可能我不适合说这种话。他端着盘子进厨房,我笑:“喂,你真的读的BA不是烹饪?”他说:“不是。”又说:“可能我喜欢做菜。”我又说:“你有机会练习这个?”他说:“我喜欢在家吃,做西餐是留学的时候学的。中餐是,有一年参加项目去贵州支教。”我说:“哦。”齐敬恒参加过类似项目,去非洲,回来就让我眼前一黑,半是因为晒的,半是因为他和吴悠。我和方忆杭说,下次去超市。我不要求非常新鲜。他问我吃不吃西餐,我在电脑面前答:可以。不吃西餐我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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