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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1/2页)
唯一的缺点是不爱讲话,跟谁都爱搭不理的。她的养父养母皆已归天,她在一家珠宝店做营业员。 一年之后,她成了那家珠宝店老板的儿子的女朋友。这小子流里流气,不学无术,成天出入夜店洗头房——毛毛为什么相中他?因为他爸是钻石王老五吗?我搞不明白。 后来,我发现她的生活越来越糟糕,甚至沾染了毒品。我写过一封匿名信,劝她浪子回头。我在信上说:我是你父亲的朋友,看到你自甘堕落,我很痛心。既然有了家庭,就不要吸毒了,不然会毁了自己。 但是她根本没把我的劝告当成一回事儿。某一天,我堵到她,向她挑明身份:“毛毛,悔改吧。” “悔改个屁,你算老几啊!”她满口粗话。 “好歹我是你的长辈吧。”我语重心长,“听叔一句,毒海无边,回头是岸!” “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毒品不能沾啊,孩子!”我几乎是求她了。 “老不死的,给我闪开啦!”她狠狠推了我一把,大摇大摆地走掉了。 接下来的几年间,她和毒品几乎形影不离,成为一个令人生畏的女毒枭。我决定不能放手不管了,我想起伟人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熊毛毛要是死了,绝对轻于鸿毛。 *** 半个月以前,我带着娇娇去芙蓉馆,赴余梁之约。 之所以约到那儿,基于两点考虑。 一,我发现了熊毛毛和芙蓉馆主江云山的“jian情”——江是有家有室的人,熊毛毛横插一杠子,当起了第三者。熊毛毛肯定想见到江云山,所以我提出芙蓉馆的时候,她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二,当然跟余梁有点关系,我想撮合他和娇娇。我对他说,哪怕是跟娇娇见一面,也了却了我的心愿。他同意了,并且提出在芙蓉馆见面。 芙蓉馆是个公众场所,杀人之后,比较容易脱身,所以我那天找个理由把熊毛毛约了出来,然后顺手牵羊,杀死了她。 选择芙蓉馆作为杀人现场,并非为了嫁祸江云山。我其实挺喜欢这个年轻人,不仅相声说得好,做人也很有骨气。另外,他是我四师哥叶文丙的徒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所以我看到他就觉得亲切。 我常乔装改扮到芙蓉馆听相声,后院休息室我也勘察过,演员演出的时候,那里基本没人,很合适下手。 不过,熊毛毛之死带给江云山的诸多麻烦不全是我的责任,余梁也有份儿。如果他不选择芙蓉馆和娇娇见面,我很可能另选地方杀掉熊毛毛。 我借上厕所到了后院,熊毛毛在一间休息室向我招手。于是我进去,关好门。她上来就问:“不是想和我做生意吗,货呢?” “急什么,”我说,“我得先跟你说一件事。你妈病了,看样子是活不久了,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她?” “开什么玩笑,我妈八百年前就死了。”熊毛毛嘿嘿一笑。 “你妈没死!”我解释道,“你还有一个哥哥一个jiejie,你是你妈最小的女儿,只不过一出生就过继给你的堂叔了,所以你的养父养母其实是你的堂叔堂婶。我若有一句瞎话,天打五雷轰!况且我这么大年纪了,用得着骗你吗?” “我不听这些没用的,我只要货!”熊毛毛伸出手来。 “难道你眼里只有毒品没有父母吗?”我斥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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