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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彭磊也一下跳了起来。 数月前,靳阳在战场上中了一枪,离心脏就差那么几厘米,最后好不容易抢救回来,但因为当时医疗条件太差,伤口处理得比较粗糙,所以恢复得并不算好,他这几月时常会犯心疼的毛病。 看着靳阳蜷缩在椅子上,紧咬牙关,隐忍着疼痛的模样,周邦国也不由慌了,“靳阳,起来,我送你去医务室。” 靳阳面色惨白,但仍然摆了摆手,粗重地喘息着:“不用,让我缓缓就好。” 心绞痛的毛病一直伴随着他,只是以后发作得没那么频繁了,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全然好了。 “那我扶你去我床上躺会”,周邦国沉吟了一声。 靳阳还是摆了摆手。 等到心头的阵痛缓解后,靳阳以手遮面,心上还是隐隐泛着疼,提醒着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不知道老天让他重回十年前的意义在哪里,在这样的节点上,他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挽回不来,只不过让他再看一次心上人嫁给别人,将他愈合的伤口再撕裂一次,造成更大的创伤。 最残酷的莫过于给了他希望后,又将这一切狠狠打碎,若是能再早半个月的话,这一切是不是又会有所不同。 靳阳有些茫然地想着。 —— 数日前,周邦国还在家中,一个午后,于胧从后院偷溜了出去,往村小学的方向走去。 前门村村小学是由尼姑庵改建的,所以学生上学要爬半个山头,小学的老师是前几年下乡的知青。 原本学校里有两个老师,其中一个在轰轰烈烈的返城运动后离开了前门村,另一个老师舍不得这里的孩子,选择留了下来。 说起来,于胧的爸爸也是下乡的知青,不过他和被迫下乡的知青倒有些不一样。他是从农业大学毕业后,在六十年代初主动申请下乡调研的那一批,那时候的大学生那都是万里挑一的人才。 听说当年江静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一天到晚追着大学生后面跑,硬是靠着死皮赖脸成了这段姻缘,不过可惜的是大学生命不好,年纪轻轻就突发心梗去世了。 那时候的于胧也才五岁多,江静硬是咬牙硬扛了五年,实在日子过不下去了,饭都吃不起,才带着女儿改了嫁。 因为父母基因都不错,所以哪怕于胧现在胖成了猪,也还是勉强看出五官端方,说不定也是个潜力股。 于胧去村小学是为了找那里的老师,听说她会跳点民族舞,平时课余也会带着班上为数不多的女同学跳舞,陶冶一下情cao。 于胧去找她当然不是为了学跳舞,而是为了打掩护。 实则她早已想好了自己的出路,她连初中都没上,小学毕业就辍学了,考大学似乎对她来说比较遥远。 事实上村里小学毕业的人显少有机会去镇上读初中的。 不过于胧这人,她的确不怎么爱学习,当初考大学时,她仗着是艺术生,所以对文化课疏于学习,最后考了某舞蹈学院,也不是什么多好的学校。 所以于胧真正的出路是把握一年后进文工团舞蹈队的机会。 按原文描述,大概一年后,县里会招兵,大约有两个文艺兵的名额,而张秀儿因为唱了一首我和我的祖国,被招进去了。 于胧找小学的杨老师,就是想作样子跟她学学舞蹈,到时候也算有个合理的解释她为什么会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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