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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2/2页)
里,呼吸声总是格外清晰,时而急促,时而迟钝。直到破晓,一双眼眸仍旧没有合上,秀眉反而愈蹙愈深。杂乱的思绪像葛麻一样缠绕在心头,想不出拆解的办法。想不出来,便只能逃了,如同几百年前一样。带着落寞与狼狈,仓皇而去,背影都不敢留下。狭小的茅屋内,空气沉闷得吓人,莫首南叹了口浊气,终于下定决心——慢悠悠坐起身,掀开薄被,揉了揉没有感觉的膝盖,左手撑住床板,念了个法术借力,一点一点挪到旁边的轮椅上。花三柱香写了一封信,打算留给苌夕。没有留去处,毕竟他自己也没想好,末尾只说了句“山高水长,有缘再会”。他现在已经一千两百多岁,在赤谷度过的日子虽只占到一成,并不算长。但他独独将那段短暂的记忆视为珍宝,那里有孤傲的旦逍,有与他推心置腹的苌夕,有清澈的山涧,幽静的湖。那里每一颗草他都记得,写在札记里,勾进画卷中。一辈子有个忘年之交不容易,他很庆幸遇到苌夕。苌夕活得比他痛快,情感十分浓烈,敢爱敢恨,敢哭敢笑。不像他,只敢逃。他一面当他是交心的朋友,一面又羡慕他的快意恩仇。不过苌夕有时活不明白,在自己编织的情网中不能脱身,这一点倒与他有些相似。这封信篇幅很长,前后三页纸写得满满当当。他性格内敛,把平日不会在明面上说的话全都写在纸上。写完之后,又不甘心地附上一句:莫与狼王大人提及我。向来睿智的莫首南,全然没反应过来狼王已经易位的事实。至于旦逍,他想说的太多,末了却也一个字都不敢说。无论上一世,还是这一生,他都将旦逍视为挚爱,高过万千事物。然则,情到极致便无言。索性就无言罢。打开半人高的衣柜,拉开木屉,里面躺着一个空落落的瓷瓶。那是他当年受伤时,旦逍送给他的。只是下一句就是“你什么时候离开赤谷”。抚摸上面的纹路,白皙的手指与深灰色的瓶身反衬鲜明。简单收拾好包裹,三套朴素的衣物,一支笔,一块砚台。把瓷瓶放在衣料中间最柔软的部位,确定不会磕到之后,将包裹搁在腿上,单手转着轱辘朝门外走。然而,还没出院子,前行的方向便被一个伟岸的身影阻断。那人没有回身,仍负手而立,背影在晨风中稍显沧桑。莫首南颇为疑惑,道:“不知阁下尊姓?突访小舍,有何要事吗?”那人徐徐回身,定定看向莫首南,仍旧没有开口。在看到对方面容的那一刻,莫首南猛地一颤,迟了好半晌,才道:“......狼王大人......”他怎么会来!他怎么知道的这里!旦逍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仍旧是尊贵的王者架势,“我已经退位了。”莫首南一时语噎,仓皇垂下头,嗫嚅道:“是,是吗......”四处寂静,喜爱鸣叫的虫鸟还没睡醒。旦逍在晨风里一步一步走近莫首南,瞥了一眼他腿上的包袱,道:“要走?”莫首南难堪地别开眼,扣着车轱辘的指节泛白,“......嗯。”旦逍又道:“很急?”莫首南抿唇,胸口仿佛被巨石压迫着,喘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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