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_分卷阅读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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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 (第2/2页)

喝茶:“那天那个东方都市报的傻X来采访,腿没给他打折。”

    “就是就是,当时就是老大说要交几个记者朋友,不然就不是揍一顿了事的。”

    诸如此类吧反正,孟串儿其实并不信他们言语之中所说的东西,啥社会了?还打打杀杀呢?真要打打杀杀就不会明明白白地告知了。但是她特讨厌别人蔑视她的存在,你骂她可以打她可以砍死她也可以,但是你不能蔑视她。

    于是她走过去坐在他们其中两个人的中间,把小细跟的高跟鞋除了跟儿的那部分蹬在面前长长的沉香木的茶几上,然后睥睨着两边问:“中国有一句古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怎么我大老远地从广州过来,没人递根烟?”

    旁边那光头,光头还在头上纹了一个蝎子的傻逼愣了一下,刚想发作,孟串儿接着说:“你是不知道我跟王林国的关系?找死呢!”——这话纯是孟串儿这丫头耍诈,阎王好遇,小鬼难缠,真正的王林国肯定不敢把孟串儿怎么样,这几个二百五急眼了可就说不好了。

    孟串儿这话里也藏着机锋,也没撒谎,真要问啥关系,那就是记者和采访对象的关系呗。那光头听完这话,一脑瓜子雾水,倒是把刚才的气压下去了,但还是不太情愿的给孟串儿递了一根烟。

    她叼在嘴里冲他哼了一声:“点上。”一套动作行云流水顺理成章,仿佛天生就该这样。他点头说哎,然后又抬头瞅她,意思是凭TM啥支使我,孟串儿用牙来回颠当那根烟,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直到他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烟点上。

    她狠狠嘬了一口,吐了一大个烟圈,然后说:“那个东方都市报的同行太怂了,换成是我,谁敢碰我一手指头,他立马知道悔字怎么写,要不就弄死我,要不我弄死他。”

    还没等那几个人说话,甬道的尽头楼梯口的位置上来了一个,孟串儿远远望去,这哥们儿四十岁上下,一身阿玛尼高定西装,BV腰带,夹着一个BV手包,拖着一个日默瓦的箱子,正在边走边大声地打着电话,电话是vetu。

    这货通体上下闪耀着人民币的光芒,估计不是怕行动不便他都能给自己镀个金做成金身活佛,这种人一般素质和内涵都不高。

    这么包装自己有两种人,第一种是靠脸面挣钱的人,演员、明星或者骗子反正都差不多,他们时时刻刻都需要与普通人拉开距离把自己凸显出来,所以需要这些包装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

    第二种,就是傻比,有点钱了之后认为任何东西只要贵就是好的,拼命的往脸上贴。而这个老王,就是典型的第二种,自己做了一堆见不得光的事儿,本应该低调到埋没在芸芸众生里难追难寻,但这货还非得把自己一身毛染个色从鸡窝蹦跶出来喊我是野鸡,纯属找猎人与猎枪呢。

    孟串儿稳了一下自己的心态,然后站起来打招呼:“王总你好,我是时光周报记者我叫孟串儿。”

    这货愣了一下,轻声对电话说:“我先挂了,我这开会。”然后冷着脸跟孟串儿说,到我办公室说吧,边说边瞪蝎子光头,显然是责怪他没尽到一只看门狗的职责,光头赶紧把烟掐了站起来道:“老板,这位靓女说她……”

    “行了闭嘴吧。”

    她抖落抖落僵持了的身体,跟他走进了他旁边的办公室。

    坐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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