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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9 (第1/2页)
”苏试摇头。巴兰觉得自己提了一个蹩脚的提议,听起来就像是专门往伤口上撒盐的话,绝对可以被划入“低情商语录”的那一类——谁会去参加前女友的婚礼,看自己喜欢的女孩儿和别的男人结婚?巴兰坐到苏试对面的椅子上,伸出双手拉住他的双手,握在手中,诚恳道:“我可以留下来陪你。”那样当然很任性,缺席一个应该到场的婚礼,太过失礼,对于一个贵族来说是很不体面的行为。也许连阿托莎都会怪罪他。但对巴兰来说,有些东西,再不挥霍,就来不及了。巴兰小的时候,常常为了争一些在别的血族眼里看来不合规矩的东西而犯错。洛兰-西西拉伯爵就对巴兰说:“你应该尽可能地去追求自己最迫切想要的东西,而我会在你身后,等你回头,我才会给你我的建议。”他知道和他在一起,会遭到整个血族的反对,他知道他们之间,有几百年的生命鸿沟……巴兰从来没有学过妥协。如果他不能用一生去爱他,那就努力地把一生的爱在一百年内交给他。“我真的没关系,”苏试反握了一下巴兰的手,微微一笑,“等婚礼结束,就一切都过去了。”他不可能爱已经结婚的人,即使演戏也不可能。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会情难自禁。但对于他来说,不会。因为他是一个爱得很慢的人,可以随时中止自己的感情。“那你会想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吗?”巴兰看着他,想要这么问:“你会……考虑我吗?”但最终,他没有说,只是忍不住翘起唇角。他知道,他说“一切都过去了”,那么这一切迟早都会过去。他知道他喜欢女孩儿,但他可以等,慢慢地等。“哆哆哆”,门口传来一道男声:“巴兰少爷?”是马车司机在征询催促了。“去吧。”苏试缓缓地眨了下眼睛。巴兰没有回答,只是将脸倾向他,给了他一个脸颊吻。脸颊吻在梵派尔只是普通的见面礼仪,其实吻是虚吻,苏试虽然疑惑巴兰为什么以此来告别,不过也不以为意。他不知道在血族的夫妻关系中,亲吻脸颊常被用来在卧室以外的非私密场合,表达爱意。巴兰离开后不久,苏试便收到了一则简讯:“今晚午夜,到城堡来……那个答案,我想亲口告诉你。”发信人,薛西斯。第七十三章:宣誓(本卷正文完结))婚礼在莉莉丝教堂举行。该教堂属于绯色丽的公共产业,但主要由薛西斯资助捐建而成。教堂陈列的红木长椅璀璨如洗,上面坐满了血族,通向神坛的大厅过道已经铺上了血红色的地毯。空气里满是喜悦的音乐和鲜花的清芳。戒童将戒指奉给充当司仪神父的尤迪特伯爵——阿托莎尤迪特的父亲。这是一种象征,意味着即使在结婚以后,父亲也仍然是女儿的保护人。奏响[1],镀金的大门敞开,黑夜中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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