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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橘子汁去我家串门,跟阿妈说心瑶这孩子最有灵气,以后肯定有出息,还给我和二姐五块钱当压岁钱。一次秋忙假过后,我俩风尘仆仆的回来,听人说他们去上海亲戚家度假了。那天,叶老师特意嘱咐我下午放学过去他们的小屋,我想着可能有什么可口的东西吃,就像麻雀一样蹦蹦跳跳的跑了过去,没有看见桌子上有糖果糕点的痕迹。叶奶奶从木箱里取出一件红布层层包裹住的东西给她,我接过来,像今天一样小心翼翼的打开,竟是一支十分别致的钢笔,通体金黄颜色,体型瘦长润滑,冒盖合住时不露一丝缝隙,笔尖硬挺纤细,笔端刻有上海字样。那样一个花五分钱吃冰糕的年代,一度流行于繁华城市间顶级奢侈造型精美的优质钢笔,突然坠入穷乡僻壤的凡间,落在一个平庸卑微的乡下女孩手里,该是多么珍贵、奢华的礼物和享受啊,我至今不忘当时的忐忑,欣狂,难以自信,恍若梦中。“孩子,收好,长大了用它好好读书,考天安门边的大学,去北京。你这么聪明,讨人喜欢,我和你的叶老师都喜欢你,希望你长大有出息。”叶师母抚着我的头,轻捋我的头发,像奶奶和阿妈的手。我像个大人一样握着手中的钢笔,微沉,是如获至宝却又受宠若惊,自己究竟做了什么受到这种崇高的礼遇。我眼睛里闪着不能自已的泪花,竟说不出话来。叶老师微笑着说,“傻孩子,送给你的,收下。”我眼睛里依然闪着泪花,轻轻的把这件来自上海的珍贵礼物捂在胸口,拳头一样的小心隔着血rou扑通扑通的跳动,使得闪着金光的笔也跟着起伏。都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拿着这件钢笔从叶老师家的小屋里退出来,身子很轻,我几乎是飞回家的,已经记不起来是否脚面着地。心像跃起的燕雀,蓝天,白云,径边的小草,几只回家的小羊,对歌的山鸟,歪歪斜斜的几座山的轮廓,统统都跟着跳跃的身体成为背后的风景,只有胸口的金色钢笔,带着体温和欣喜若狂,跟着我的身子一起在金色的阳光下奔跑。半夜醒来时,我还用手轻轻抚摸,像疼惜孩子的母牛,温情并且幸福。消息传到班上,二、三十个孩子的班级,像水面投入了石子,搅动的不平静。八、九岁,毕竟不是深沉、镇静的年龄。骄傲和炫耀,sao扰了无数农家小孩子的心,看着小心瑶手上闪着金光的笔,那是跟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极具诱惑的东西啊,有人羡慕,下课时绕我围作一团,眼睛里也闪着金光。我是沾沾自喜了。我本来打算第二天以后把金色钢笔再用红布包好,让阿妈珍藏在上了一具铜锁的红木箱柜里头,跟她珍藏了十几年只在极少的夜晚时刻才拿出来轻轻抚摸的红嫁衣躺在一起。我们太小,老师还不让用钢笔,钢笔又贵,一般人家也买不起。阿妈说等我去县城念书时再拿给我,我想让钢笔沉睡之前好好看看它,拿到教室里好好观赏它,应小伙伴的要求,顺便也给她们看看它。夜晚跟弯弯的月亮一起来临,我吃好了晚饭,甚至都没有告诉二姐,一个人溜进里屋,点着油灯,郑重其事的掀开外婆用碎花布拼凑起来的书包,我想再一次礼望它,然后作个小规模的暂别仪式。我轻轻打开书包,带着幸福的小欢喜,轻轻的把手放里面掏,摸来摸去,起初还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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