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迷不悟(兄妹骨科)_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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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对面的男生,一刻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哥。

    因为大病初愈而慢悠悠地举起勺子喝粥,粥烫到嘴不高兴地皱眉,察觉被人偷看后,勺子偏移路线磕在了嘴边糊上一层米粥的迷糊样子,都被我看在眼里。说实话,他的百态,不管美丑,我照单全收,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我赶紧把托腮的rou麻动作撤回,抽了几张纸巾,左手捏着他左腮的软rou和下颚骨,右手将米粥轻轻拭去。像母亲照顾小孩子似的。

    哥不知道我会亲自帮他擦拭,愣了几秒想要偏头躲开,我已经把纸团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坐回座位继续托腮看着他。

    哥拿着勺子吃也是,不吃也是,问我,高虹,你受什么刺激了,正常点行不行?又一口闷了那碗小米粥,递给我,帮我洗一下,不用谢。

    说罢去了他自己的卧室。

    我进到厨房,背对门口,像往常那样将沾有些许米粥的瓷勺含入嘴里即使上面有哥的口水也没什么不同,无色无味,我却全身颤栗,心窝再次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请别怀疑我是一个喜欢偷吃别人唾液的变态,这种痴汉行为我仅仅针对我哥而已。

    追溯根源,我和他从小就泾渭分明,一个万年学渣,一个万年学霸,当然,学渣注定非我莫属。

    毕竟妈的紧箍咒式唠叨令我发自灵魂地害怕,所以每次考试前我都要拿着习题装模作样问一下哥,问问题为次要,主要还是对着哥顶礼膜拜一番,以满足中二少女信仰神明诚意供奉的念想,接着他会好气又好笑地站在原地瞧我双手合十对他躬身礼拜,说,与其对着我拜,还不如好好复习来的实在,你看你哪次拜拜我就考及格了,妈跟你说了好多次

    我便不耐烦地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谁叫我都养成习惯了呢哎哥你有没有不穿的外套借我一件呗,我的都洗掉了

    于是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转移话题,厚着脸皮顺走了哥的一件灰色外套和T恤假若遇到意外情况拜不了本人,我还可以沾点学神之气。

    我觉得我看哥的眼神差不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的。

    以前从没发现哥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直到某天穿着哥的外套去上学,一整日里衣服上那股香味像钩子一样,时不时就会勾引我的鼻子一下,朝我心口挠痒。

    明明是很正常的洗衣粉味,却混着不知是香水味还是哥的体香,两种味道相互交缠,突然就摄人心魂了起来,比迷魂香还迷魂,总让我沉溺其中,情不自禁想这件外套的主人。

    哦,meimei胡思乱想,想到哥哥本来没什么奇怪的,而且哥还只是我万千思绪里的一小部分。

    记忆中我五六七八岁前只知道哥叫哥,五六七八岁后哥突然有了名字叫高瓒,念起来好听写出来好看为哥自豪一小会儿;其二,哥一直帅得鹤立鸡群(呸)继续为哥自豪;其三,哥在学习与兴趣爱好方面双管齐下,搞得都很好该羡慕嫉妒恨了

    最后总结一下,作为他妹,哥对我和对其他人理应不同,比如会更耐心地跟我说话讲题,吃饭写作业时不需要避嫌就可以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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