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为渣A的炮灰前妻_第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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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2/2页)

对alpha有极强的吸引力,至于beta,就如蚁群中的工蚁,数量最多,也最平平无奇,没有腺体、信息素、生殖腔,a和o的破事儿一般都不会牵扯到beta。

    ao之间存在信息素吸引,匹配度越高就越容易生下高质量后代,这也是原主能嫁给孟则的主要原因——他和孟则的匹配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五,按道理来说,这么高的匹配度两人必定会一见钟情。

    奈何孟则对ao吸引法则嗤之以鼻,将其称之为野兽的本能,对赵知颐别说是一见钟情了,见了面没有转身就走已经是给足面子。

    “……是狗吗。”赵知颐试探着揉了下自己后颈的鼓包,痛的他轻嘶一声,也不知道昨晚孟则咬的有多狠,现在都还能摸到牙印。

    他循着记忆在抽屉里找到消肿贴,贴在了后颈上,将自己收拾好,他才拉开门,在这栋房子里转了一圈。

    这是孟则母亲送给赵知颐的见面礼,坐落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房价直逼六位数,孟家家大业大,就算是他跟孟则离婚,这房子孟家应该也不会收回。

    赵知颐巡视完自己的私有财产,十分满意,在冰箱里找了点吃的,一边吃饭一边查看银行卡余额。

    然后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孟则每个月打五十万,这会儿他卡里竟然只有两千块。

    一查账单,不是奢侈品就是昂贵餐厅。

    “……”赵知颐笑容消失。

    忘了原主是个舔狗,花孟则的钱养男人,有点钱就全给程徽花了。

    还好他穿过来的时候是月初,这个月的钱孟则还没打过来,否则肯定又拿去给程徽买表买酒。

    下午六点的时候,赵知颐觉得身体好了点,这才换了身衣服,去程徽所说的“天堂鸟”。

    这是一家高级酒吧,至于高级在哪里,在赵知颐看来,具体体现在一杯一百八的柠檬水里。

    在原主的记忆中,程徽是这家酒吧的常客,常常带着自己的女朋友 ——是的,程徽除了赵知颐这个男朋友,他还有女朋友,只是女朋友三天两头的换,原主不仅得给程徽买酒,有时候还得给程徽的女朋友买包。

    赵知颐对此的评价是:傻叉。

    进了包厢,里面群魔乱舞,一片热闹,有人在抽烟,有人在玩儿骰子,还有人在扯着嗓子鬼哭狼嚎。

    灯光昏暗而暧昧,里面沉积着酒气、烟味、香水、瓜果……以及兴奋上头的ao们不自觉释放出来的信息素的味道,混在一起的杀伤力不亚于在路上开五十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卧铺。

    赵知颐在门外深吸一口气,这才走进去。

    “程哥!你对象可算是来了!”有人怪叫了一声,“让咱们等了这么久,你这对象比神还难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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