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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2/2页)
你是怕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事儿霍霍到暖鸭那边吧?投资人。” 最后三个字,何人可在点吴佳宝,别拿亲叔当傻子。 吴佳宝也明白,他其实也并不比何人可高尚。 在攫取财富的路上,牺牲一个“临时工”就能收购一家公司,是太合算不过的买卖了。 从小到大,吴佳宝都很崇拜他这个钢铁般的二叔。 每次感受到自己无能的时候,吴佳宝总期望何人可能突破缺口,做得更好。 那样,他也就与有荣焉了。 “我既不会为了一个和我八竿子打不着的临时工撤诉!也不会为了一个卖破鼠标的撤诉!” 何人可用最绝的神情撂下最狠的话。 “那我走?” 吴佳宝看了亲叔一眼,撼山易,撼何人可难。 他怎么会蠢到来“愚公移山”! 吴佳宝走后,何人可默默站起身,叉着双臂立在云端的全幕墙玻璃窗口。 他脚边散落的是他既不屑又好奇的春风鼠标。 这玩意儿质量真好。 …… 黎爽坐在化妆镜前,撸了两个小时的全妆,从眼睫毛到直角肩,从假发片到假屁股,她任何细节都不敢落下。 应晴则像小丫鬟一般,在一旁小心翼翼地伺候,一会儿替她化妆棉喷水,一会儿又拿起吸管杯喂黎爽喝水。 做这一切,应晴真的是心甘情愿。 她觉得她的黎爽姐,就像是一位勇士,在自己的爱情之路上拓土开荒披荆斩棘。 “何总你都敢上,我实在是太佩服你了。” 应晴坐在黎爽的床边,悠然晃悠着两条腿说。 在她看来,追何人可,这和拿梯子去捞云边的太阳,有什么区别? “何人可不是人啊?”黎爽扫着腮红,不屑地说道。 在她眼里心里,自己才是第一位的,再好的男人,不过都只是她胸前的勋章和背后的取款机而已。 “苟富贵,勿相忘。” 应晴此时看黎爽的目光,就像那天在广场,黎爽看大屏幕的目光一样。 虔诚、崇拜。 她觉得何人可的确高不可攀,但黎爽也绝不是异想天开。 女人的思路:自己可以是寡王,但她闺蜜配得上任何男人! “欸,等下你记着话术。”黎爽终于到眼线了,她眯着眼叮嘱,“我先和他套会儿近乎,尽量把话题扯到他事业上去。等何人可自己先提河豚,你再切入。不然我们的目的性就太明显了,容易暴露。” “嗯嗯。我都听你的,黎爽姐。”应晴点头。 似乎有了黎爽的陪伴,应晴就像给自己上了金钟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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