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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2/2页)
候遇见一个大娘。” 唐菀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我和她换的喜被被套和床单。” 陆怀景是军人,唐菀这也是在试探他对私底下换东西的态度。 毕竟她从前看过的很多小说里,他这类人或许不赞同她“投机倒把”。 她有钱有票的,也没想过去黑市“干大事”,但偶尔会从空间拿东西出来。 很多东西供销社买不到,她只能找借口是“黑市”买的。 要是他不赞同,她就得更加小心了。 “你和她换东西的时候没被人看见吧?” 陆怀景连忙接过她手里的布包,让她跳上自行车,生怕被人看见唐菀的脸。 “没有,我小心着呢。” 唐菀得到满意的答复以后心情不错,自行车顺着街道离开小镇。 陆怀景这才停下自行车,对唐菀说:“你也真是胆大。 要是被红卫兵看见,给你安个投机倒把的罪名怎么办?” 他这语气里充满了担忧,并未有指责的意味。 “那这喜被你不喜欢吗?” 唐菀打开布包,翻出喜被给陆怀景看,被套有一块绸缎的地方,摸起来特别丝滑。 “喜欢。” 一想到两人明天就要在这样丝滑的被子里洞房,饶是陆怀景这样的大老粗也不由自主红了脸。 “喜欢不就得了。” 唐菀狡黠的眨巴着眼眸,“其他的可以将就,但晚上要睡的东西,不能将就。” “是。” 陆怀景怕惹她不高兴,忽然从布包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唐菀。 “嗯,这是什么?” 唐菀接过盒子,自然的打开,等看清楚盒子里的金戒指时,吓得连忙盖好塞到自己布包里。 里面不仅躺了一对金戒指,还有一对龙凤镯子。 这个时代得将这东西藏好。 “喜欢吗?” 陆怀景瞥见她惊讶中带着欢喜的表情,便知道自己这金首饰给的对。 看来他娘说的对,女人对首饰都没有抵抗力。 “当然喜欢。” 唐菀笑的眉眼弯弯,这是发自肺腑的开心,她这人吧俗。 就喜欢金银财宝一切亮晶晶的东西。 她仔细将小盒子收好,实际已经收到空间,“你刚才就是去买这个了?” “嗯,我找熟人打的。” 陆怀景骑着自行车往石坪大队赶,唐菀坐在后面,轻轻捅了捅他的后背,小声道: “打首饰可没这么快。” 他是给他媳妇打的,不管这人是不是她,他都会送。 不知怎的,她忽然觉得心口矫情的发闷。新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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