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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亵玩美女的男人 (第2/3页)
不了他,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现在唯一可行的办法! 因为赵允弼逼得他必须在这里,即刻、马上、当即把事情解决! “任有闲,我再问你一遍。”他刚要发动第二轮的精神轰炸,马车里一直静静聆听的南宫琴伊忽然开口。 “庞四是么,能不能请你停一停,听听他怎么说。” “我看大家都想知道,为什么这人一口咬定凶案就是你家主子安乐侯干的呢?”轻柔的话语袅袅然飘荡出来,明明是拉上围观的人群半胁迫的对庞昱说,偏有种潺潺溪水淌过心田的温润感觉,叫人如何也狠不下心来打断。 庞昱绝不是那种人还没见着光声音就能把骨头麻酥的废渣,作为一个理性的“性”“情”中人,他分得清好坏利弊,知道什么时候该打断,什么时候该哑巴。 南宫琴伊想问的,那天他在开封府里已经和欧阳修问过一遍了。 任有闲咬死了是他指使手下人做的理由:首先,那天在他屋子外边指挥众人杀掠掳劫的是个锦衣华服的高个大胖子——放眼全京城的纨绔大少、官二代富二代,只有他安乐侯同时具有以上两点特征。其次,众人的对话中不止一次的提到过三爷、四爷,还说抢了他媳妇、妹子要送去孝敬什么的,正应了人尽皆知的安乐侯的两个纨绔小弟高衙内、钱恃才。还有,离去之时这伙人嚣张得很,扬言别说告到开封府,就是闹去大理寺也没人给得了他公道。 其实第二条、第三条理由都很模棱两可,但是和第一点、也是特征最最最最鲜明的一点联系起来,那说的简直是他庞昱无疑! 栽赃嫁祸不是件容易的事,陷害他人当然也有难度,第一点看起来是铁的证据但实际上漏洞也最大——只要安乐侯自己站出来混在几个同样个高的胖子中间由着任有闲辨认,认不出来那他也就清白了。 问题是,这一个多月来在他身上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昔日人尽皆知的肥猪大少如今变成了长身玉立气宇轩昂的英俊少年,就算他拼着暴露身份、等黑心老爹回来九成九要狠狠p他的危险站出来,你叫任有闲怎么辨认? 不,根本用不着认,他只要一说自己是安乐侯,赵允弼那丫保准第一个跳出来说他是为了掩盖罪责才“减肥”成今天这个样子的! 所以、所以以上三点他根本无可辩解。 所以他不能让南宫琴伊问下去。 呃,老子的名声一向太坏,南宫琴伊对我肯定抱有成见,八成和其他人一样听了任有闲模棱两可的这几点理由,就一口咬定是老子干得! “咬定?想当然的以为罢了。”庞昱唇角斜勾起来,冷笑连连“是,我家侯爷以前是做过不少缺德事,可不能因为这样就认定他十恶不赦,什么脏水都往他身上泼,不然还用得着什么开封府什么大理寺!京城发生案子了随便逮个以前犯过事的往他头上一套不就结了,既方便又快捷,省心省事省劳力。” “可要是不问清楚”南宫琴伊悠悠一叹“单凭眼下这有限的一点点描述,我们又怎知道究竟凶手是何人呢。” “何人犯下血案自有开封府追杀,就不劳呃,不劳动琴伊姐芳驾了。”庞昱的声音很大很大“琴伊姐”“琴伊姐”叫得要多亲热有多亲热,四周围观的百姓们也好、看戏的纨绔子弟们也罢,一个个对他怒目而视,他却跟没看见一样,不但不收敛些反而一脸得色。 老子就叫了,怎么样!老子就yy她,怎么样!现在是yy,总有一天要ml! “怕只怕,牵涉到安乐侯的事情,开封府不敢查。”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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