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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哲思此又嫌弃地看了闻霜一眼,塞就塞吧,还塞个这样的。 闻霜见宣哲转身去穿衬衫,立刻摸着墙根往门口移动,二度离门把手一步之遥,却听宣哲冷冷道:“我让你走了吗?” 闻霜立刻乖巧站好,不吭声了。 一阵悉悉簌簌的响动,闻霜没敢四处乱瞟,不多时一双笔直的腿进入视线,黑裤包裹,不愧是书中龙傲天,好看,闻霜默默点评。 宣哲打量着眼前这人,身量也就到自己肩膀,黑发黑瞳,当然最瞩目的是右耳上的一枚红痣,跟他本身的呆萌格格不入,但宣哲总觉得一旦这人笑起来,就会给人惊喜。 因为宣哲的靠近,闻霜轻轻瑟缩了一下,像只毛茸茸的小鹌鹑。 看来也让吓得不轻,宣哲心想,江肃倾是出了名的纨绔,虽心肠不坏,但因为家中溺爱,导致做事不计后果,可能觉得自己会喜欢这款,生拉硬拽来了一个。 江肃倾不讲理,但是宣哲讲,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银行卡,正要递给闻霜,就见青年身体一僵,然后止不住颤抖,下一秒歪头倒下,旁边就是鞋柜,撞上去非同小可,宣哲见他不像是装的,一把将人扶住。 闻霜靠在宣哲怀里,贝齿咬住下唇,脸色煞白,即便这样他也一声没坑,只有耳朵上的红痣灼灼逼人。 闻霜头疼欲裂,他在接收原身的记忆。 这个世界的闻霜穷小子一个,从大山沟里出来,第一次见到外面的繁华时久久无言,“穷怕了”三个字一旦刻入骨髓,那么坠入欲望不过一步的距离。 原本对闻霜来说,考上大学就意味着有出路,不仅可以光宗耀祖,还能打下一片自己的天地,但入了,看到那些挥金如土的富二代,被人轻而易举地骑在头上,他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天真,人与人的距离有时候从生来就注定,他即便穷尽一生也难以弥补,不往上爬就意味要受人白眼,遭人践踏,而这样的日子,他一刻都不想过了! 于是闻霜做牛做马打入富二代的圈子,当他们身边的一条狗,第一次利用姣好的容貌钓上一个愣头青,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他享受不为钱发愁的日子,一场豪赌盛宴向他伸出手,而他一定会是赢家。 医院里,闻霜缓缓睁开眼睛,他的灵魂彻底容纳了原身的过去,但是对于这人的活法,闻霜实在不敢苟同。 人生在世,乐趣无数,没必要为了一些冷冰冰的东西把自己捏造成怪物,原身步步为营,可结果呢? 书中描写他勾引宣哲无果,直接被扒光扔了出来,然后碰上曾经得罪过的死敌,被拍了照片扩散在圈子里,名声又烂又臭,过的生不如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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