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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努力了一下:“……为了……为了避免和不想见的女性产生进行过多的不必要会面,免得引起进一步冲突?” 斯塔西娅打量着他身上似乎是真丝质地的衬衫和长裤,又看了看那双沾了泥水也遮不住皮革油光的(龙皮)靴子,非常有眼力地做出了判断:这几件衣物大概价值不菲,而他的潇洒傲慢也不是年收菲薄的家庭可以熏陶出来的气质。她进行了大胆假设小心推论:“你这是……逃婚吗?” 现在瞠目结舌的人换成了小天狼星。他本意是指想在沃尔布加发疯之前和她王不见王,但这麻瓜女孩的推测某种意义上似乎说得更准确。 他的沉默(和之前过于没生活常识的表现,以及与落魄相格格不入的堂皇装扮)让斯塔西娅有了肯定的答案——上帝,这是什么样的发展?伦敦街头版的《乞儿与王子》吗? 她清了清嗓子,准备温柔地把这个问题滑过去,至少不要当面询问这个可怜人了。但这个从没把自己当作高贵血脉的格兰芬多不这么想,他爽快地点了点头:“你这么说也没错。我母亲,”他皱了皱眉,“是个把所谓家族荣光和血脉看得比性命还重的老古董,她计划让我这个圣诞节和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订婚。”他冷笑一声,扯着前襟上的胸针,露出了嫌恶的表情,“我接受不了像个动物一样被人相看,就跑了。”说着他一把扯下来了那枚纯金的胸针,放在了斯塔西娅的手里:“希望这枚不值一提的胸针能弥补一些收留我的损失,美丽的小姐。”他微微俯身,像是浅浅鞠了一躬。 按莱姆斯.卢平的话说,如果小天狼星.布莱克想把他的风度和礼仪用到十足,那么足以去对付女王(但或许对付不了麦格院长)。遗憾的是,绝大部分时间里,他宁愿把自己搞得和詹姆一样顽劣,而且更不近人情。 现在就是天下红雨的极小部分时间。斯塔西娅非常配合地羞涩一笑,把那枚胸针拢在手心里:“这不是什么大事。它似乎很重要……” “绝不想要。”他坚定地帮她合拢了手掌。姑娘的耳朵不易察觉地红了。 “好吧。”斯塔西娅把胸针随手放在了置物架上,转头问他:“你要不要去洗个澡换身衣服?我去给你热一杯牛奶。” 小天狼星沉默地点了点头,顺着她指的方向就抱着浴巾进了浴室,仿佛一个只愿意用肢体语言和家长交流、叛逆期正盛的青少年。估计只有詹姆在场才能有所察觉,他实则感动极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出身显贵的布莱克大少爷一般只受到两种来自异性的对待:要么尖刻恶毒地视他为败类,恨不得他像噼啪爆竹一样爆炸、在消失之前再炸出来个金光闪闪的伏地魔才好;要么只会看见他就会就像曼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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