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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女队员互相看了一眼,一致认为,都无法忍受。 可如果一定要在两者中选一个程度更深的呢? 这似乎就是人生的一个缩影,如果只是在对与错中做选择,那还需要纠结吗,那是显而易见的事啊,可人生往往就是在两件都对,或者两件都不对的事情中做选择,趋利避害,要找出一个自己更得利,或者让自己损失更小的答案。 很快,几人一一回答。 苏嘉:“我不能接受精神出轨。他没有身体出轨,或许是因为没有条件,胆子不够大,比较理智,思考到身体出轨会留下实质证据,因此付出代价。但精神出轨不受法律约束,也没证据可以证明,除非他自己承认……我觉得精神出轨的人更阴险,他是在欺骗我。” 这倒是和苏嘉的性格很吻合。 于樱笑道:“我已经用实际行动回答了,我不能接受身体出轨。” 韩清比较纠结,也比较完美主义,她是做律师的,更擅长怀疑和做“思想警察”,毕竟法律是非常讲究主观意向和动机的。 韩清说:“我觉得两者不可分开。一定是他主观上先变心了,才会有实际行动,所以是先有精神出轨,才有身体出轨。” 看,这里只有四个人,观点已经无法统一了。 叶沐没有给出自己的答案,她怕说出来会吓大家一跳。 可于樱却追问道:“你呢,小沐?” 叶沐这才委婉地表达:“我想,我会因人而异。” 韩清:“你的意思是,看对象是谁,有的会介意,有的不在乎?” 叶沐:“呃,差不多吧。” 于樱完全不能理解:“不在乎是不是意味着不爱?” 叶沐回答不上来。 苏嘉:“不在乎的话,还会维持关系吗?” 叶沐摇头:“我可以让给对方。” 于樱:“那你还是在乎的呀。” 叶沐没接话,她很难解释,这样做不是因为被伤害了进而选择自保,而是出于一种“没必要去争抢、捍卫”的考虑。 男人有的是,两性关系无处不在,何必要跟别人吃同一个碗里的食物呢? 她换一个碗就是了。 不过她的想法和于樱的情况非常不一样,周子涛原本已经是法律上认定的只属于于樱一个人的“碗”,于樱在法律上“得到”了他,可事实上呢,有人把筷子伸了进来。 至于她…… 叶沐设想了一下,如果自己有一天选择婚姻,遇到这样的事,她或许也无法做到“不在乎”,她也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了。 正想到这,韩清问道:“还有一个问题是什么?” 叶沐醒神:“哦,还有一个是,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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