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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妥的恋爱脑。 可惜命不好。 「林默」虽然作了点,但本质并不坏。他作为一个读者,都觉得蒋南城实在是太渣了。 但谁让「林默」在书里就是个炮灰呢? 活该被虐。 “小兔。”顾茹忽然叫林默小名,猛地一拍他后背,“三条腿的没有,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多的是?” 顾茹个头172,体重不过百,但手劲贼大。林默被她呼得差点从沙发上滑下去,还没来得及纠正她这个称呼,包房门突然打开,呼啦啦进来十几个年轻帅哥,一字排开站在他们面前。 林默愣了下,看顾茹:“?” 顾茹暧昧地冲他眨眨眼,眼神放佛在说:刚说到男人,男人不就来了吗? 玩这么大吗? 林默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顾茹也不勉强他,随手点了几个看得顺眼的。 包房的灯暗下去,一个和顾茹相熟的小鲜rou坐到她旁边,另一个点歌活跃气氛,最后一个肌rou猛男坐在了林默边上。 “林少第一次来?”猛男笑道,“我叫Tony。” Tony身上有很浓的香水味,林默觉得腻歪,往旁边挪了挪。 Tony也跟着挪了挪。按理说干他们这一行,察言观色是基本功,林默的表情明显在排斥,但Tony还是忍不住凑过去。 因为林默实在是长得太好看了。 一进包房Tony就被惊艳到了。林默有种吸引人眼球的魔力,光落在他身上都要亮几分。他五官精致,黑亮的杏眼,浓睫根根分明,鼻梁挺直,鼻头微微有些翘,可爱又娇憨。皮肤白皙通透,一丝瑕疵也没有。 虽然眼底有两块乌青,神色也显疲惫,但丝毫无法掩盖他的美,反而让人生出强烈的保护欲。 这家夜店算是港城顶级,不乏明星光顾,Tony也陪过不少,但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林默。 简简单单的T恤牛仔裤都能穿得像走秀。无论长相、身材还是气质,均是顶级。 Tony简直挪不开眼,在迷离的灯光下,态度也越发殷勤:“林少喝什么,红酒还是威士忌?” 林默实在被香水味熏得头疼,又往旁边挪:“谢谢,我喝水就行。” 顾茹听到了,从小鲜rou怀抱中挣脱出来:“怎么能喝水呢?那个谁,给林少倒杯红酒。” 说着她便举杯,等着和林默碰杯。 林默正要拒绝,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起来。掏出一看,吓得他差点没把手机直接扔了。 屏幕上的来电显示两个字—— 老公。 作者有话说: 狗男人打我电话! 坑品很好的作者求收藏,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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