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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跟余风交往的时候,他发现爱这种感情是不同的。多年来,他找回了些情绪,交友、待人没问题,唯独爱太不同了,本以为相处感觉合适,他们可以试试,真正开始交往后,沈钰敏锐的发现了不同:自己依旧是个病人,不是正常人。他也想用真心,但是他找不到,找不到适合恋人的爱在哪儿,面前是余风日益疲惫和神伤的脸,沈钰想,他没办法与普通人恋爱。 言进是个意外。 如同沈钰花了多年,用点点滴滴学习来刺激自己麻木的心,一点点恢复情感,言进用了多年,让沈钰来感受什么叫喜欢,什么叫爱。余风很好,但他只是沈钰人生里的过客;言进并不完美,但他成了沈钰生命里不能缺少的部分。 般配和天作之合等词有时候听起来玄妙又俗套,但在茫茫人海里,大约终有那么些人,用他们自身的经历向你展示,世间真的存在天生一对。 沈钰是个难搞定的人,他自己也知道。如果言进只追求一段时间就放手,沈钰会揣着他那颗麻木的心,继续踽踽独行,但言进偏偏不,他把自己的爱成功填进了沈钰心里,点燃了沈钰苦寻不得的感情,他找到了自己的爱意,从此他心底不再是一片灰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 言进是他的一生之幸,没有他,就不会有一个懂得爱情的沈钰。言进花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啊沈钰心叹:傻子。 屋外,院子里的灯还亮着,路灯也没灭,沈钰借着窗户透进来的点点微光,安安静静看着言进的睡脸。言进的英俊之所以给人锋利之感,是因为他的骨架,鼻梁高挺,眉眼深邃,面部轮廓分明,有些人骨架虽高,却过分瘦削,瘦削到寒碜孱弱,言进不是,他沉稳有力,英气逼人,让人看着就觉得男性荷尔蒙十足,会激起人慕强的念头和安全感。 沈钰从被窝里伸出被捂得暖烘烘的手指,轻轻在言进鼻梁上点了点。 言进没醒。 缺情少欲十来年的沈总在言进身上找回了无限的乐趣,就这么个小动作,他都能乐上一回,让人想象不出他十来岁时,还是个跟自己死命较劲儿过日子的无趣之人。 沈钰张张嘴,朝着熟睡的人无声比口型:我的。 论占有欲,沈钰绝对不输给言进。也难怪外面某些人会误会,会觉得言进被沈钰玩弄于鼓掌间。因为沈钰确实是个霸道且强势的主,只是面皮唬人,东西都在骨子里,在沈钰手底下吃过无数次亏的人深切明白这点后,实在想象不出这人真心柔软的模样,总会觉得他每一次柔语背后都藏着坑,坑里都是刀子。 红颜白骨,沈钰生了红颜皮囊,拿白骨做刀,伤人伤己,如今心重新跳动,裹了血rou,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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