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穿越后嫁给鲜卑将军 第24节 (第3/3页)
战,至于其他的做法都收效甚微。 段雀桐却有不同的看法,就她看来,大晋如今就像是内部被蛀空的蚁xue,那些底层的百姓就在这一片乱象中风雨飘摇,既然胡汉融合已是必然趋势,那么早一点儿也未为不可,至少可以缓解一下“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情况。 郎君手底下有兵有马,还是早早避开中原的乱局为好:“郎君,我也是中原人,我愿意嫁给你,是因为你对我好,能为我撑起一片天。同理,想要流民甘愿迁徙去东部,自然也要给予应有的庇佑和尊重。” 燕北梧长臂一转就将她捞到腿上抱着,不由分说地就亲了上去。 段雀桐:“……”这是同意的意思吗? 在不知不觉间,段雀桐就摸到了枕头风的妙用。 燕北梧又度过了一个隔靴搔痒的美妙夜晚。 第二日,又是花婶为她梳发。 段雀桐:“花婶,令郎当初为何投入将军麾下您知道吗?” 花婶以前给大家夫人做过梳头丫鬟,是以在说话时十分注意分寸,哪怕夫人只是闲谈,她也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更何况这还关乎她的儿子,能有接近夫人的机会别人不知道有多羡慕她呢! “阿威当初才十四岁就被征了壮丁,先是在渔阳做戍军,后来他们被谁给打败了,阿威就和其他还活着的士兵被俘了,就此换了个阵营,为谁打仗不是大呢,不过都是为了讨条活路罢了! 就这样换了好几个队伍,后来军中没了余粮,他们得饿着肚子打仗,阿威为了活命就做了逃兵,一路逃到草原上,人都快饿死了,赶巧被将军手底下的人带了回去,竟是难得地吃上了饱饭,之后就跟着燕北军了。” 花婶笑了笑:“我家那小子是个没出息的,看在燕北军中能混个肚子,之后几次作战中又有了露脸的机会,幸得上官提拔,竟是做了百夫长。”花婶说到这里竟落下泪来。 段雀桐出声安慰:“我倒是觉得令郎是难得的聪明人,他若是不努力挣条活路,如今哪能有机会奉养娘亲呢?各人有个人的缘法,前面吃了苦,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花婶拭了泪,她没想到夫人年纪小,却这么会体谅人:“老身原以为我家小子已经没了,可心里总还想着没消息就是好消息,没想到他离家八年后竟然真的活着回来了,还将我接来享福,这些全赖将军厚道啊!” 段雀桐听她的话也知道,燕北军在她儿子待过的几支队伍中算是最好的,她一方面觉得悲哀,同时也有骄傲。 郎君和别的胡人并不同,他半本身就是胡汉混血,是以胡人信服他,汉人也能接纳他。 段雀桐现在心里已经有了一个雏形,她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尽量少些伤亡。 她不喜欢战争,也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在刀光箭雨间拼命,可于乱世之中,征战本身又是不可避免的,她的目的就是让燕北军能够拥有强有力的后勤支撑,将伤亡尽量降低。 何生已至,方亥还会远吗? 段雀桐觉得自己需要计划起来,在方亥等人来了之后就能马上投入工作,干吃闲饭可不行。 结果段雀桐还没等来帮手,就先来了不速之客。 彼时,幽、冀两州短兵相接,燕北梧得到急召,率领先锋营开拨前线,别院里只有两百人留守,这还是为了保护段雀桐,否则这里就只剩一处空院。 段雀桐只听着外面的呼喝声就知道出了状况。 走出门外,她就看到一个火红的身影闯了进来,身后呼呼喝喝地还跟了一群人,单看这架势就知道是来找麻烦的。 段雀桐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有点儿兴奋。 王文月:“就是你赖上了燕将军?” 陆欢凑到段雀桐面前,轻声道:“夫人,她是王浚的小女儿,名叫王文月,之前就纠缠过将军,估计是从王磐那里得到了将军娶妻的消息就从代郡跑来了,不过您放心,将军从来没有正眼看过她。” 陆欢对这位王小姐实在是没什么好感,将军不喜被她纠缠,身为亲卫军的统领,他和罗源没少为将军拦着这位刁蛮小姐,没想到都离开代郡了她竟然还能追来。 段雀桐打量着王文月,原来是刺史之女,怪不得这么嚣张。看她的相貌,母亲应该是位胡姬,这样的女子即便在家中受宠,可在婚事上却绝对艰难。 从出身上讲,十个段雀桐也比不上王文月;可从血统上说,二十个王文月也比不上一个段雀桐。 胡汉通婚的不少,可于贵族来说,胡女只是个玩意儿,混血在这个时候本身就低人一等,男子尚且艰难,更遑论女子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