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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 阿点:【图片】 演出还有半小时开始,方知时还若无其事地给她发着消息,也回复着群里的消息。就像他并没有期待她会发现门票、过去看他演出一样。 他发过来的照片就是那天从她家里借走的那本书,拍照地点应该是他现在演出的城市,剧院后台的化妆间里,梳妆台前。他拍到了书上的一段话,恰好那也是她很喜欢的。 她恰好做过那段话的书摘,所以印象特别深刻,那句话被记录在她的读书笔记里。 除此之外,还有他修剪得圆润中又见方正的指甲,他的指甲很饱满很好看。 今天的他是什么造型呢?长发还是短发?穿的是什么? 与雾:【《I missed him》讲的是什么故事呢?】 《I missed him》是今天方知时的演出剧目,由同名小说改编的,叶雾确实没有看过这部小说,但是方知时不可能不懂她的意思。 她没时间过去看了,就请他讲一下故事梗概好了。 叶雾守着手机,过了几分钟仍然没有消息回过来。她偏腿坐在沙发上,头枕在柔软的沙发靠背上,懒人沙发的好处就是任由她什么姿势,都很舒服。 手机铃声传来的时候吓了她一跳,她的脸同时出现在屏幕上,她坐直身子,还没有点接通电话。 他他他怎么突然打了视频电话过来? 沙发对面刚好有一面镜子,让她足以照一下现在自己的样子,简单整理了下头发和衣服,叶雾点了接通。 她自己的脸出现在屏幕上的同时,对面方知时的脸并没有出现在屏幕上,出现的是他的耳朵。 怎么回事? 打字不太方便,发语音又太长,就用这种方式吧。 方知时。 嗯? 你是不是选错了。 她一说他就明白了,把手机从耳边拿开,放到面前来。 他竟然穿着一件潮牌连帽卫衣,灰色和黑色相间的。他刘海顺毛,皮肤白皙,又很嫩,看起来就像是十几岁的男高中生,青春有活力。 这就是他今天的样子吗? 他身后好像还有人走来走去,抱着衣服的,也有拿着道具的,看来是在为今天的演出做准备的工作人员们。 他表情有些错愕,配着他这一身衣服,看起来竟然有点可爱。 像是吃惊中的呆萌大学生一样。 妆造对人的影响居然会这么大。 等我一下。他说。 接着,他随意地拿着手机,但屏幕是始终朝向他的,他以死亡角度照着他的下巴,但他下颌线棱角分明,甚至可以看到高高的鼻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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