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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中到周末清校的时候,其实是对外开放的。 那本书中便有着这样的一个情节: 斐草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还是在一家酒吧推销酒水,他腿长脚长,虽然实际还未成年,但是面相很能唬人,他能说长得好会来事,是酒吧很王牌的一个推销员。 来酒吧的人嘛,无非就是喝酒泡妹或者一堆小姐妹扎堆蹦迪,不算乌烟瘴气,但总是吵吵闹闹的。人喝酒就要上头,上头就要来事,斐草来这里半年大大小小的麻烦也都碰见过,好在有惊无险,他处理的很好。 直到他被一个傻逼富二代看上了。 傻逼富二代姓秦,正处在 “她们都爱我的钱”“人间没有真情”“没了少爷身份没人愿意多看我一眼”的中二期。 秦中二第一眼见斐草就惊为天人,屡次三番sao扰又被对方眼里的野性激了一心的火花,他愿称之为爱情的火花。 于是他天天往酒吧跑,指名点姓就要斐草送酒。 他有钱有势,老板不能把财神爷往外赶,斐草也懂这个道理,不拒绝送酒,但他身手好,躲得快,又野又礼。 半个月下来,秦中二在酒吧花了快六位数,硬是连斐草的手都没摸到。 这证明了什么?我这么砸钱他都不倒贴,证明了他不是外面的妖艳贱货啊! 傻逼富二代兴头更盛,他们家不是根正苗红的人家,他脑回路又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想起了强上的下流主意。 他要求斐草喝酒,不喝就砸了这个酒吧,这杯酒瞎子都能看出来有问题,但是斐草喝了,三杯酒下肚,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左手托着酒盘就走了,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秦二代整个人都热了起来。 那天斐草从酒吧逃了出来,即便这么狼狈,他脸上也没出现惊恐无措,他趴在一个客人的车底离开了酒吧,好巧不巧,那位客人便在一中附近的酒店落宿。 于是斐草就势一滚翻墙进了学校:学校有校内湖,他准备泡进去硬挨一晚。 然后就被回到学校找东西、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的陈蕴娇捡回去了。 …… 傻.逼两个字,我只说一次。 棠华面无表情走在一中,跟在许端鸿身后穿过绿化林,向着正中心的教学楼走去。 他坚持要来学校的主要原因还是:恶俗玛丽苏小说里的一大半情节都发生在这座校园里,狗血、下/药、情书、宣战……能在这个神圣的地方来两轮。 明明天之骄子的一群人,陈蕴娇却写成了傻.逼,在她身边自动降智,脑子和尊严都不要了,没有半点贵族少爷的样子。好像在她的脑子里,高中生完全不用学习,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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