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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20节 (第2/2页)
金,坐着绿皮火车回c市。整个人被深圳的夏日晒掉一层皮,掩盖不住兴奋的神色。半年时间,学了一口蹩脚的粤语,反正见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摆脱不了别人看他像蝼蚁的眼神。 深圳是个造梦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赔掉底裤。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艰难,没人会在意他这样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飞姐曾经的店铺,1-1033,如今换人了,“我刚来的时候,在她门口睡了两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满胳膊都是蚊子包。 后来跟人合租,在码头附近,早上成了海鲜市场,终日里满屋子腥味,衣服晒出去两天就长霉。 程一鑫说出来这些,没有吃苦的痕迹,反倒好笑。 他却始终没提他的母亲。 他说不计较,她平安就行的母亲。 金潇试探着问他,“要不要见见她?” “谁?” 程一鑫反应过来,思索片刻,“你愿意吗?” 金潇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个城市灵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带她兜兜转转,停在一家烟火气息浓郁的“丽姐大排档”前面。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骂俏。 几个食客窃窃私语。 说丽姐年轻时候很漂亮。 丽姐很白,很瘦,很勤劳,白天去海鲜市场卖活鱼,晚上卖不完的,搞个小宵夜档做鱼片粥。 几年没见。 这一片小食街上叱咤风云的老板娘,在见到儿子的那一瞬间,简直束手无策,尤其是他身边还有位漂亮有气质的姑娘。 语塞半天。 鱼片粥对春季来说还是过分guntang。 烟气袅袅。 丽姐红了眼眶,“我当年,是想你别管你奶奶了,谁知道你偏要管。” 她坚信,在深圳能发大财。 不用读大学,不用练短跑。 收走了他浑身上下所有钱。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能干嘛去,饿两天准服软了。 谁知道他主意这么正,跑华强北干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头劝她,男孩子闯一闯,只要愿意留在深圳,什么都好说。她以为儿子愿意留下的时候,他却坐火车跑了,以年轻瘦削的肩膀去承担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责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继续落泪,嬉笑几声,像食客一样调侃她,“丽姐,你男人呢?” 问了她呜呜呜地哭起来。 程一鑫无奈,“妈,还这么爱哭。” 搜刮走他的钱要哭。 不让他管奶奶也哭。 后来奶奶离世,她回过一次c市。 又是拽程一鑫走,他不肯,她骂他白眼狼,哭得稀里哗啦,一气之下,甩手回深圳。没过多久,又换了个男人,又把儿子忘到脑后了。 嘎吱响的油腻餐桌上。 丽姐很幽怨地看着儿子。 卖惨可能是祖传技巧。 金潇对她很同情,问程一鑫,“你为什么不肯跟阿姨走?” 奶奶去世。 再闯华强北这样的地方,程一鑫没理由拒绝啊。 丽姐忽然支支吾吾,替儿子遮掩,“没什么。” 程一鑫瞥她一眼,“说吧,没关系。” 丽姐迷惑地看了看他俩。 她盯着粥,说道,“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怕走了,再也碰不见她。” 金潇说不出话。 红眼圈似乎能传染,氤氲了她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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