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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哥二手手机专卖 第120节 (第2/2页)

金,坐着绿皮火车回c市。整个人被深圳的夏日晒掉一层皮,掩盖不住兴奋的神色。半年时间,学了一口蹩脚的粤语,反正见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摆脱不了别人看他像蝼蚁的眼神。

    深圳是个造梦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赔掉底裤。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艰难,没人会在意他这样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飞姐曾经的店铺,1-1033,如今换人了,“我刚来的时候,在她门口睡了两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满胳膊都是蚊子包。

    后来跟人合租,在码头附近,早上成了海鲜市场,终日里满屋子腥味,衣服晒出去两天就长霉。

    程一鑫说出来这些,没有吃苦的痕迹,反倒好笑。

    他却始终没提他的母亲。

    他说不计较,她平安就行的母亲。

    金潇试探着问他,“要不要见见她?”

    “谁?”

    程一鑫反应过来,思索片刻,“你愿意吗?”

    金潇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个城市灵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带她兜兜转转,停在一家烟火气息浓郁的“丽姐大排档”前面。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骂俏。

    几个食客窃窃私语。

    说丽姐年轻时候很漂亮。

    丽姐很白,很瘦,很勤劳,白天去海鲜市场卖活鱼,晚上卖不完的,搞个小宵夜档做鱼片粥。

    几年没见。

    这一片小食街上叱咤风云的老板娘,在见到儿子的那一瞬间,简直束手无策,尤其是他身边还有位漂亮有气质的姑娘。

    语塞半天。

    鱼片粥对春季来说还是过分guntang。

    烟气袅袅。

    丽姐红了眼眶,“我当年,是想你别管你奶奶了,谁知道你偏要管。”

    她坚信,在深圳能发大财。

    不用读大学,不用练短跑。

    收走了他浑身上下所有钱。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能干嘛去,饿两天准服软了。

    谁知道他主意这么正,跑华强北干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头劝她,男孩子闯一闯,只要愿意留在深圳,什么都好说。她以为儿子愿意留下的时候,他却坐火车跑了,以年轻瘦削的肩膀去承担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责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继续落泪,嬉笑几声,像食客一样调侃她,“丽姐,你男人呢?”

    问了她呜呜呜地哭起来。

    程一鑫无奈,“妈,还这么爱哭。”

    搜刮走他的钱要哭。

    不让他管奶奶也哭。

    后来奶奶离世,她回过一次c市。

    又是拽程一鑫走,他不肯,她骂他白眼狼,哭得稀里哗啦,一气之下,甩手回深圳。没过多久,又换了个男人,又把儿子忘到脑后了。

    嘎吱响的油腻餐桌上。

    丽姐很幽怨地看着儿子。

    卖惨可能是祖传技巧。

    金潇对她很同情,问程一鑫,“你为什么不肯跟阿姨走?”

    奶奶去世。

    再闯华强北这样的地方,程一鑫没理由拒绝啊。

    丽姐忽然支支吾吾,替儿子遮掩,“没什么。”

    程一鑫瞥她一眼,“说吧,没关系。”

    丽姐迷惑地看了看他俩。

    她盯着粥,说道,“他说他喜欢一个姑娘,怕走了,再也碰不见她。”

    金潇说不出话。

    红眼圈似乎能传染,氤氲了她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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