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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顺的meimei被牧云深扶着,在屋子里面坐下,此刻,她整个人就像是已经丢了魂似的,被吓得双目呆滞,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身处何地了。 陆顺坐在长阶上,双手撑着额头,沉了沉声:“娘,是咱们错了。咱们答应了宁家要照顾宁惜的,可是……” 可是他当年为了娶城里的千金小姐,为了入赘的百两黄金,一时鬼迷心窍,就将宁惜抛弃了。 他说:“我与宁惜,算是青梅竹马,我们从小一起在向阳村里长大,两家关系也都不错。虽然没人说,但大家都自动的把我们看做是一对,只等我们长大了就成亲的。” 可是宁惜还不到十四岁的时候,宁家父母就死了,去山上采药草的时候摔了下来,被路过的村民发现带了回来,可惜没能治好就死了。宁家母亲死之前,将宁惜交托给了陆家,也将他们一辈子攒下来的嫁妆都给交给了他们。 陆母见钱眼开,没想到宁家能准备那么多嫁妆,于是就答应了,为了钱答应的,还保证一定会好好待宁惜,当自己的亲女儿一样。 宁惜住在陆家,一直都是以陆顺未婚妻的名义,因为陆顺上面还有个哥哥,在村子里向来是有兄长没成亲,弟弟就不能先成亲的规矩。 两人就这么拖着,直到一年后,陆顺的哥哥娶了妻。 与此同时,身为陆顺未婚妻的宁惜,也有了身孕。 虽然两人早就是该成亲的关系了,可到底没有正式办过酒席,就不算名正言顺。 村里民风严谨,就算知道两家的关系,也忍不住指指点点,说宁惜不自爱,实在是向阳村女人的里耻辱。 陆父陆母听了这话,只觉得脸上挂不住面子,遭人非议太过难看,即便是为了宁家那点碎银子,也看不上宁惜了,处处嫌她碍眼。 陆家彻底对宁惜改变态度,是陆顺的嫂子生病,陆顺带她进城那天,听说了盘龙镇富商乔家要招上门女婿的时候。 百两黄金的入赘钱,他一下就心动了。 为了要娶盘龙镇富商乔家的千金,陆顺动了要抛弃宁惜的心思。 作者有话说: 突然袭击的加更。 某作者:小顾啊,你是没有那么凶悍的媳妇儿,但你有个凶悍的老攻啊!哈哈哈 第29章 养猫第29天 那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人一旦见过更广袤的天地, 就不愿再窝在那狭小的笼子里了。 陆顺就是这么想的,他大好一个青年,还有更美好的未来, 怎么能为了一个女人, 甘愿留在这狭窄的地方,守着寸亩之地呢。 而且陆顺扪心自问,他对宁惜,不过是青梅竹马的情谊, 跟他大好的前途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那可是黄金啊, 百两银子都够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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