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子不语养妖怪_第60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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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九九脸色阴沉的看着面前的女尸,这绝不可能是自然死亡,就这一身蜀绣就已经价值连城。

    若是求财,用什么东西包裹尸体不好呢?为什么要用这么一身绚烂华贵,繁花似锦,肆意绽放的蜀绣呢?

    杨晓明已经彻底的吓到说不出话了,只是像鸵鸟一般,将脑袋深深的埋入林池的怀中。颤抖着求林池,将他带走,他实在是受不了了,他整个人都快要疯了。

    唐九九看着杨晓明苍白的脸色,颤抖的双腿,毫无血色的双唇,一幅要吓尿了的样子。

    只得让林池着杨晓明先去报官,自己和优光在这守着案发现场。

    他们不敢轻易的移动女尸,怕破坏案发现场。只是站在旁边仔细的打量。

    唐九九,思索了片刻抬起头和优光说道:“我看过大量的反社会人格以及变态心理学研究。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这种案件可能还会发生。”

    优光不解地看向他,仅仅是一个尸体,就能看出这么多东西吗?哪怕是官府来了,也得先让仵作验尸,才能说这些话吧。

    唐九九却说:“你看他带走了女孩的一部分。是女孩儿的脚。”

    “你要明白这个时代的人对三寸金莲有一种病态的狂热,甚至有的人会用□□脱下的小鞋子来盛酒喝,还觉得酒越发的甘醇美味了。”

    “女人的小脚给男人带来一种征服欲和掌控欲,仿佛这个女人百分之百的属于自己,随时自己可以捏住他的脚,将他□□在鼓掌之间肆意的把玩。”

    “这是一个被看到露出尖尖脚尖就会让人心猿意马的时代,有无数名家也曾写诗作赋来赞美三寸金莲。”

    “比如,李商隐的《南朝》谁言琼树朝朝见,不及金莲步步来。就算是如玉树琼枝一样的妃嫔天天伺候,也远远比不上步步金莲来向我缓缓走来,更能撩动心弦。”

    “苏轼的《菩萨蛮·咏足》“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就是说如何品评三寸金莲了,必须手握…”

    “三寸金莲是一个瞬间就能让男人硬到不行,生机勃勃的部位,是女性的姓器官,是这个时代男人对女人的一种极端的审美。”

    “杀死女孩的人带走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在他看来极其具有艺术性,可以拿在手间把玩的一部分。”

    “正常人绝不会将一个人的身体器官作为玩具或者收藏品细细把玩。这是连环杀人犯都有的特征。他们会留下一部分受害者的身上的纪念品,有可能是头发,指甲,或者器官。有可能是他们的衣服,首饰。以保证自己可以拿着这些【纪念品】一次次的回忆起杀死对方时候的快感以及掌控欲。”

    “那种轻易的将人命握在指尖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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