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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重度耳聋,只能用手语交流。 他约她出去,告诉她:我自己做生意,一年总有五万块收入,好的时候有七万。 嗯,她点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她提起这些。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孩子生下来,不管男女,我照顾你们。他问她。 她看着他笑,摇头。 是因为我听不到,还是因为我没钱?他问。 不是不愿意,是我不能,我心里有一个地方坏了,从前爱的太用力,所以就坏了,我再也不能爱别人了。她回答。 他丧气地走了,后来又在聋人沙龙碰到,他说自己恋爱了。 是相亲认识的,她在银行工作,跟你一样会读唇语。他告诉司南。 谁跟你说我会读唇语。她笑问。 你会的,我看得出来。他回答。 他把照片给她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面目清秀。 好好待她,你们会幸福的。她对他说。 你也是,无论哪里坏了,早晚会长好的。他伸手拥抱她。 他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预产期临近。某个傍晚,她感觉到第一阵疼痛,而后越来越密集。当天夜里,她在小镇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子,过程很顺利。孩子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心里坏了的地方也迅速的恢复,几乎可以听到密密的织补的声音。她又开始戴助听器,不错过那个小小的柔软的身体发出的任何一点动静,重新学着讲话,念故事给孩子听。 “孩子跟我姓,大名叫司默,今年上K2了。”她最后对他说,心想,好了,都说完了。 18 天适时地暗下来,他们看不清彼此的神色,只可惜离得这么近,呼吸相闻,什么都遮掩不了。 “小孩现在在香港?”程致研问司南,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念出那个名字。 “对。”司南回答。 “我想看看她。”短短几个字的句子,他说得很艰难。 司南点点头,顿了一顿,问程致研:“我就跟她说,你是我从前的朋友,可以吗?” 他没理睬那个问题,径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明天一早。”她回答。 他几乎立刻说:“我跟你一起走。” 司南微蹙了下眉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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