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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也不是什么大事,他不放心上。 如若不是小秦说漏嘴,那季玉泽是如何得知?细思极恐。 既然事情发生了变化,那计划也得相应地转变一下。扶月认为,眼前要紧之事是说服季玉泽,再取药丸。 扶媛回到季府肯定安全了,扶月是想去探望一下的。 可不行,还是那句,必须得先解蛊。 与季玉泽生活几日,扶月摸清了他的习惯,清晨喜欢抄经静心。 此刻,扶月安静地坐书桌一旁用墨条磨墨。 余光瞧见握在季玉泽手中的毛笔,甚觉别致,与放在笔山的几支毛笔不一样,它的毛色和柔软度更好,看落笔时的笔尖便可看出。 笔杆还刻着二字,因是斜着,她看不真切 伸手轻轻地拽了拽季玉泽的袖子。 他抬眸,舞动的毛笔停住。扶月歪着头,念字出来:“小白?就是你说的那只兔子?” 一滴浓墨在宣纸晕染开,黑吞噬掉了白。 “嗯,我养的兔子。”他看了一眼笔。 “你很喜欢小白?”不然也不会特意雕刻一只兔子的名字在常用的毛笔上了,她想。 几秒后,季玉泽才弯唇回:“嗯,喜欢。” 扶月希望通过交流跟季玉泽增进感情:“这支毛笔是用什么毛做的?看起来不像是普通的狼毫笔。” 他音色染笑,却叫人听得莫名诡谲:“这是紫豪,兔毛所制。” 小白,兔毛笔。 心中默念这两个词,扶月磨墨的手一颤。 第39章 珠子(抓虫) 扶月霎时不吱声, 低垂着脑袋研墨,一双漆黑清澈的大眼睛耷拉着,叫人看不清眸底掀起的涟漪。 柔软饱满的红唇被贝齿轻咬着, 她犹豫要不要接话下去。 抄完一张, 季玉泽将它递给扶月,看了看留下不深不浅牙印的唇瓣, 倾身抬手过去一点。 冷冰冰的指尖带着nongnong的木兰香, 紧挨着她今早涂了唇脂的唇,缓缓地研磨着。 “别咬。” 突如其来的动作使得扶月一惊,迅速抬眼。 貌似,他很喜欢她的唇。 可这种喜欢,又不是那种带有情.欲的喜欢,而是单纯的喜欢揉捏, 至于为何, 扶月暂不清楚。 只能称之为个人的癖好。 这唇脂还是早上洗漱完, 季玉泽亲自替她涂上去的,折腾了好一会儿。 唇脂色接近血。 其实扶月不喜欢太过于红的颜色, 尤其是经过昨晚一事后。 在淡光映照下, 季玉泽骨相极为出色, 容白若冬雪,眉深如远山,薄唇似雪中孤傲寒梅, 红得自然而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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