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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霜天摇摇头,耳机里面已经出现了忙音,电音闪过,信号重新接通,李霜天点开了录音。 “东西扔出去粉碎了。”余朗说。 他说的是马来语,李霜天当然可以听懂。 然后就是一阵清扫和踩踏的声音。 李霜天坐定下来。 —— 莺歌跑过海湾,看见了前面大批大批的人群,才狠狠的舒了一口气。 她从小在马来的贫民窟长大,那种害虫滋生的牙床,她看过太多了。 先不说余朗不是什么好人,那个开门的男人往她面前一站,除了很凶的鱼腥和朗姆酒味,她还是闻到了一股很淡的枪火味。 贫民窟的码头,总是那种地方,总有那么几声砰砰砰的声响,拾荒的人捡走鲜血淋漓的尸体,那个时候空气里面就总是有种那种味道。 莺歌的mama拉走她,说那是枪,很可怕的。 她还没有离开那个小酒吧一百步,就听见了闷闷的枪声——莺歌现在也知道消音器了。 心里面虽然惧怕,但是更多的是一种奇喜——她骗过了余朗! 她在余朗低头接过那束花的时候,准确把那个奇怪的纽扣粘在了他的鞋底! 莺歌的心还在疯狂的跳动,理智告诉她,她现在可能在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可是她却不想停止。 她想到顾野说的话,她真的好想去华国啊。 听说那里没有贫民窟,没有永远都在响的枪声,警察也总是为了人民随叫随到,而且恋爱自由,不论你的性向如何。 她相信顾野说的话,没有来由的相信,她抬头,看见了夜空中的星星。 大概是顾野说这个话的时候眼睛很亮吧,就像是mama走之前那个夜晚的星星。 莺歌扯开自己的衣襟,抓乱自己的头发,随手捡了一块湿透划伤自己的手臂,脸上抹好灰,整个人一副劫后余生的逃跑模样。 “救命啊,救命啊!”她尖叫着,跑进了狂欢着的人群。 —— 莺歌走了好一会,“风情”的门再一次被敲响。 昆老板这次没有动,而是看了余朗一眼,余朗一挥手:“去把楚景明叫出来。” 他这次直接给手枪上好了膛,然后悄无声息的走到了门口。 门外人没有听见屋里面的动静,仍在敲门,余朗抓住门把手,然后猛地拉开,直接一把枪就送了上去。 林恬没有见过真枪,但是没少跟顾野玩一些“刺激新奇”游戏,一下子被枪给怼到头,虽然不比其他人被当场给吓尿了,也愣的手里面的东西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余朗猛地收回了枪,把林恬给拉了进来。 “你来了?”余朗摸了摸林恬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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