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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法律上的单身狗? (第1/2页)
林缘光推了推陆晨艳的身子,却发现死活推不动。 「缘缘……」 「我不听!」林缘光飞快地用纸「嚷」了一句以后赫然发现这话还挺有趣的,又想要捡起早被自己踢到一旁的被子蒙头造作,却发现最后只能撇头表大着自己想象中:「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的意思。 啊!这话如果真能说出来,那还真带感! 陆晨艳从她细微的表情当中约略猜晓了她的意思,心里头虽然无奈,却也知道他的姑娘并不是真的在与自己发脾气,心里头也略微松了下来,又道:「缘缘该给我留点面子的。」 面子?留什么面子? 林缘光有些好奇,而后看着陆晨艳低头亲了自己的额头一口,道:「不管是要求婚还是催婚,都得由我来才是。」 林缘光对于忽地又变正经的陆晨艳有些不习惯,转念却又想着这似乎才是他一直以来的样貌,又忍不住伸手戳了戳他的胸膛,赶紧扯了纸来写道:「你、你想催我结婚啊?」这字写得飞快,还是迄今为止最快的! 林缘光简直兴奋得不行。 说来,这倒打一耙的本事她多多少少还是模拟过的。 至于模拟的地点和方式嘛!……咳咳,大概就是在《色气陆天师》里面吧! 也好在林缘光心虚的模样与暗藏着的小心思虽然都看在陆晨艳眼中却也没被他戳破,而是大大方方地直接接下了林缘光反手扣上来的锅,道:「虽然缘缘还小,但已经是能够合法结婚的年纪,就不可怜可怜我这法律上的单身狗?」 啊,你还真可怜噢! 林缘光看着陆晨艳故作委屈的模样,迫使自己憋着笑写道:「我们到杂货店去买东西也不见得会有收据对吧?」 「嗯?」陆晨艳不知道为什么林缘光忽地会这么说,但看着她憋着坏笑的模样,一方面基于好奇、另一方面也是纵容,陆晨艳决定听听林缘光想说什么。 林缘光尽可能忍着笑,一本正经地继续书写:「但是与杂货店的交易也算是契约成立,在法律上依然存在效力,所以你都是我的男朋友了,就算是口头约定、那也算不上法律上的单身狗了。」 陆晨艳神情一顿,又听林缘光写道:「唉呀!可是呀!我觉得我的身分证好像很久没换了,男朋友要不要陪我去换一换呀?」 陆晨艳再次觉得自己先前真是愚蠢,怎么会觉得自己能够在拥有这样可爱女朋友的前提之下还自认为能够保持冷静呢? 「好,我们挑时间去换。」 这年头采取的是登记婚,只要改了户口,那么他还是会有充足的时间准备一场给他的姑娘的盛大婚礼。 这就算求婚成功了吧? 林缘光满眼带笑,也不管这个时机点似乎不太对,伸手一扯陆晨艳的领口,将他拉到自己身上紧紧抱住,想着:嘿嘿!到时候你就逃不掉啦! 陆晨艳略微撑着身子,不让自己的体重压坏自己的姑娘,心里头也与林缘光有着雷同的想法。 等到真结了婚,他们就是合法夫妻,届时他还能想办法将小姑娘一点一点地抓牢。 陆晨艳心里头明白林缘光对自己的「喜欢」其实多应该来自于她本身的臆想──从那不正经的《色气陆天师》便能一窥一二──虽然不晓得她为什么对自己这般依赖,但对于怀抱目的的自己而言并非坏事。 更何况…… 他对她的爱也不完全纯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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