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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型是火云狐,是帝国毛发最美的兽型。 一身火红色的毛发,似绒似羽,远看像一团烈火在燃烧,又好像是一朵飘忽必定的红云,边缘都透着朦胧。 走近后,触感轻软,摸起来几乎感受不到阻力,比起鸟族的绒羽,火云狐的绒毛更加绵软。 摸起来就像陷进了云朵一般。 也是因此,尽管兽人们并没有多么喜爱花样的服饰,也并不推崇所谓皮草,毕竟他们自己就有皮毛。 但是在黑市上,火云狐的毛发还是被炒出很高的价格。 不为别的,就是一种实力的炫耀、展示。 就像远古时期,在身上挂着兽角的野人一样。 火云狐计谋出众,族群团结,尽管住在落在的D城,却也很难捕获。 因此,在帝国,在一些扭曲的审美影响下,大多数人也以拥有火云狐的皮毛为荣,象征着自己的实力。 火云狐一族尽管计谋过人,但实力并不出众,族里没几个往军部发展的。 也是因此,族群地位并不算高。 加上出众的毛发,火云狐长期处于被人捕捉的尴尬境地。 也是在连霜成为将军后,火云狐一族的地位才有所缓和。 连霜深知自己的优势,也打算利用自己的一身皮毛。 他有美色,缺的就是展现的机会了。 刚好院子里有张竹椅,他立刻跳上去,躺下,摆出最妖娆的姿势。 调整好呼吸,让自己看起来姿态慵懒,双眼朦胧,透露出一种纯真的娇憨。 毕竟他们狐族,人形长得太过妖艳,要是殿下不喜欢这一款怎么办? 阳光柔软,竹椅上的火红色小狐狸酣然入睡,满脸娇憨,听见脚步声,便睁开一双上扬的狐狸眼,透出一丝妩媚。 好一个纯真中的妖娆,充满了诱惑啊。 想到自己脑子里模拟的画面,连霜忍不住激动地抖了抖耳朵。 苏芜殿下果然找了过来。 但是他太过急躁,无法忍受和殿下缓慢进展,问了殿下的名讳后,便直接告白了。 这也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毛发太过自信。 他主动跑到少女脚边,蓬松的大尾巴蹭着她,施以美色攻势。 他想,这样总不会拒绝吧? 连霜满心满眼都是和殿下之后的快乐生活,周身都是幸福的泡泡。 结果没想到... 殿下竟然往后退,避开了自己的尾巴! 连霜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狐狸的大尾巴呢?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 恍惚中,刚从“竟然有人不喜欢我的毛毛”的打击中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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