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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瑾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着实松了一口气,抬脚便往季婉婉的院子走去,准备回房先收拾好地上的被子,早上走得匆忙,他只简单洗漱了一下,换了身衣裳便走人了,地上的被子还没来得及收拾。 要说到顾瑾觉得昨天接到季婉婉抛下来的绣球的最大好处,就是原主一直残存在他脑海里坚持要穿破烂乞丐服的执念,被那诡异的事情走向给震撼到了,不敢置信顾瑾竟然娶了哦不对,是入赘到了相府,到现在为止还缩着思考人生,完全没有心思干涉顾瑾的穿着。 这真是谢天谢地。 顾瑾穿上正常的、不是黑到怎么洗也洗不白的、没有补丁的衣服之后,简直要忍不住谓叹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从前没有条件的时候还能忍,在眼看着报社逐渐发展起来,就连小六子都一脸新奇的换上新衣裳的时候,顾瑾还是只能一脸复杂的穿着原主的陈年破衣……所有穿上了新衣服、哪怕是最便宜的白棉布做成的新衣服的乞丐,都很不理解顾瑾的行为。 “老大为什么不换衣裳?”一个乞丐问道。 另一个乞丐朝他后脑勺糊了一巴掌。 “笨蛋,老大这么做,肯定有他的寓意,就像最近先生讲得那啥……忆苦思甜!老大一定是为了让我们不要忘记之前的艰苦日子,所以才不穿新衣服的。” 被教育的乞丐泪眼汪汪:“原来如此,老大真是用心良苦哇。” 被迫忆苦思甜的顾瑾:“……”谢谢,虽然但是,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一点都不想要这种赞美呢。 顾瑾本来就是一个追求享受的人,上辈子他从为贫困农村里难得的大学生,从小吃惯了苦头,因此一毕业就自己创业,就是为了摆脱没日没夜劳作的艰苦生活。 好不容易熬到上市,给家乡修桥捐路,眼看着很快就能放手让手下的人去干活,自己放松养老的生活了,一跟不靠谱工地砸下来的钢筋瞬间让他回到解放前,而且比上辈子最苦的时候还要难。 乞丐别说种地了,连块田都没有。 很难说顾瑾会同意入赘,除了那天中午阳光过于灿烂,绣楼之上的季婉婉不小心在他心上晃了一下之外,未尝没有‘相府的生活肯定舒适不少’的想法在里面。 简而言之,我们的小顾总在某一刻,是动了吃软饭的念头的。 当然,这种极其细微的心思,在昨晚季婉婉表示她有心上人的那一刻,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咳,吃软饭也是要有境界的,起码人家得喜欢你,心甘情愿养你吧?不是两厢情愿的软饭吃起来一点都不香。 顾瑾心有戚戚,只是绣球接也接了,他也鬼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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