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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唐泽还小,不知道他当天的反常是怎么回事。事实上,他的开窍属于“润物细无声”。他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想清楚的,只是当他意识到他喜欢温芷的时候,他才惊觉,这份喜欢已经持续很久了。 很久,很久。 从他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开始了。 温芷都不需要打扮得那么好看,不需要有那头光泽亮丽的黑发,不需要穿那件蓝得像雨后晴空似的裙子,不需要别可爱的发针。 她甚至不需要用那么漂亮的眼睛和他对视,不需要露出那么甜的笑容,不需要对他说出那样让他心弦颤动的问候,轻轻叫他的姓名。 她什么都不用做。 没有这一切,他还是会对她一见钟情。 他只需要看见她就好。 唐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用俗气点的言情小说的描述方法,那就是,他从看到温芷的第一眼就知道,她就是他的目标,他的信念,他的命中注定,他的人间理想。遇见她之后,他终于可以从浑浑噩噩的人生中解脱,变得鲜活,变得像一个真正的人了。 这种说法,唐泽自己都觉得矫揉造作,但要让他真正描述出他心中的感觉,他也只能给出这个回答。 其实,唐泽一直都觉得疑惑。 在平淡的现实里,十岁大的男孩子,遇见了非常好非常好的小姑娘,心动正常,喜欢也正常,但怎么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宿命感,就好像有人在他的生命里写下了一段程序,一遇到特定的人就立刻执行。 唐泽这个人,天生反骨。 意识到他不太正常后,有一段时间,他决定疏远温芷。他不再时不时地瞟向她,不再一下课就去找她说话,不再和她一起吃饭,也不再关注和她有关的消息,不再看到什么好东西就想着和她分享...... 那段时间,他对她非常冷漠。 之所以温芷并没有过被他刻意疏远的回忆,是因为他这个计划只坚持了大半天,他连一天都没熬过去。 放弃挣扎的那一刻,唐泽记得很清楚。 那是在初中,一节课下课,他去教室前面接水,回座位的时候,看到温芷正趴在课桌上小睡。 他故意低下头,不去看她的脸,可他一垂下眼眸,就看到她的鞋带散开了,他什么都没想,就蹲在了她的脚边。 伸出手的时候,他才反应了过来自己在干什么。 但他还是默默把温芷的鞋带给系上了。 起身的那一刻,唐泽接受了自己没骨气的事实,但他也感觉到了无比的轻松和释然。 和宿命感没有关系,他并没有被任何人支配,他自愿的。那些心动,那些追随,那个整个人生都有她的梦,他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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