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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子讨论这些难免有些尴尬,但既然他又提起了疤痕,不如就跟他问问清楚。 “我昨天没仔细看!”陶酌风以为她又想起了昨天的窘迫场面,忙不迭地为自己辩白,可话一出口,又觉得容易生出歧义,只得赶紧补充,“我也没有要仔细看的意思,我……我就是瞥了一眼,然后立刻就转过身去了。” 他解释的越着急,听起来就越苍白,但偏偏这就是事实,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让她相信。 清秋见他急迫,反倒低下头去轻轻笑出声来:“我没有和你翻旧账的意思,只是想问问我那伤疤丑不丑,吓不吓人。” 那么长的三道疤,怎么可能不吓人? 可陶酌风当然不可能把实话说出来,于是转了转眼珠子,顾左右而言他:“伤疤嘛,只要不在脸上手上,不露于人前,是美是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宫里的妃子娘娘,非得白白净净的才配伺候皇帝。” 说着又把另一只袖子扯上去,递到清秋眼前道:“你看这边,这两个圆形的伤是让云州那边的秃鹫抓的,它们当我是死人,准备把我带回巢里喂小鸟。还有这边,是豹子挠的,比你那伤也好不了多少。还有这里……” 他越说越起劲,把两条胳膊上伤痕的来历如数家珍般全都讲给了清秋听,仿佛那些曾经令他流血的疤痕,都是他勇猛过人的证明。 起初清秋听得入神,加上他这从大越各地的茶馆酒肆学来的说书功夫,竟然把那一幕幕血淋淋的经历讲得引人入胜。他虽然不比清秋大几岁,却经历颇丰,遇过狼群,见过野豹,被秃鹫叼过,也被老鹰啄过,直到他故事讲得上了头,将把一道盘龙形的烫伤说成是夜遇神龙导致,才让清秋猛然醒悟,眯着眼睛问:“你之前讲得故事,都是自己编的对不对?” 陶酌风哑然。方才说得兴起,嘴上一时没个把门儿的,编得过于玄乎了。 清秋盯着他,一脸审视。 陶酌风眨巴眨巴眼睛,无辜地抿了抿唇:“也不全是编的,这几道确实是被一群饿狼……” “嗯?”清秋挑眉。 “……一群饿狗咬的,”见她仍是不信,他认命般闭上眼睛,脑袋往后一仰,苦着脸道,“七岁那年流浪街头,实在没得吃了,从一群半大小狗嘴里抢了点儿食,被狗撵着咬了八条街。” 这事他记恨了好多年,至今说起来仍恨得咬牙切齿。 清秋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见她终于展开笑颜,陶酌风机灵的眼神飘到她脸上看了一瞬,如释重负般舒了口气,接着自嘲似的跟着她一起撇嘴笑道:“你以后要是再梦见被大虫咬,就想想我。你可是从大虫嘴里活下来的人,不像我,被狗撵过一次,到现在还怕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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