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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0) (第2/3页)
的,但也要努力一下,秦天真的很和他胃口:上山? 山上很危险的,豺狼虎豹,村里打猎的人都是结伴去的,不然根本不敢深入,这很危险吧。 没事。秦天的伤养的差不多了,体内温暖的气流正在复苏,滋养着筋脉,他对自己的来头不是很清楚,但应该是习武之人,看了眼即将大亮的天光,提醒道,你该出发了。 县里的摊位还是很紧俏的。 柯明允目送秦天离去。 青年背着箩筐,手持镰刀,走路都流露出与常人不同的器宇轩昂之态。 他是想搞好和秦天之间的关系的,鲤鱼乡虽然处在偏僻之地,但外面的消息也不是一点没传过来,北边已经乱了,打的血流成河的,灾民正在朝南方逃。 县里的大户都说打不过来,但柯明允总有不祥的预感。 秦天这条大腿要是抱不上的话,柯明允就要另辟蹊径了。 他眼里闪过沉思,最终还是打算先发财致富。 趁着县里还算安定,多屯粮,最好能接触上军方富户。 战乱一来,最倒霉的还是手无寸铁、家无余粮的平头百姓。 隔壁的俩主角各有算计。 明乐还在梦里,他睡得很香,嘴角疑似残留着口水。 毛春兰叫明乐起床,她看着自家漂亮可人的哥儿:起了,洗把脸吃早饭了,娘给你煮了鸡蛋。 明乐迷迷糊糊的,嘴里伸进来沾了青盐的柳枝,他揉揉眼:娘。 他都这么大了,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我自己刷吧。 柯明乐被宠的四肢不勤五谷不分,毛春兰绝对要负起很大一部分责任。 怎么还跟娘害臊起来了。毛春兰满眼怜爱,摸摸明乐的小脸,温柔似水,娘的小宝贝。 明乐脸红了,推开毛春兰:娘! 毛春兰身体不好,掉了几胎,盼星星盼月亮、还特意去求了娘娘庙才盼来这么一个小哥儿,生下明乐后还被大夫告知伤了根本不能再孕,她就把心思全放在了明乐身上:好了,不羞,娘去上工了,饭给你温锅里了,等会记得吃。 明乐含着柳枝应了声。 早些年老太太没这么偏心眼的,都是毛春兰给拾掇的。 天天给老太太灌输明乐红痣多艳、多漂亮,还是她去娘娘庙求来的,指不定是娘娘庙里娘娘的座下童子,要是好好养,以后肯定能带领全家飞黄腾达。 柯明乐还真就越长越漂亮,老太太从将信将疑到深信不疑,把全家资源倒贴给了柯明乐。 柯明允闹分家还被她骂没良心、不识抬举。 全家都上地了。 就明乐天天不务正业,睡到日三三竿还能吃鸡蛋,喝着白米粥,他美滋滋的:我娘真厉害。 要不是柯明允穿了过来,毛春兰绝对是柯家最聪明最有心眼的人。 晃悠着吃完饭,明乐得去地里打次卡。 不为什么,就是拿书摆个pose,到时候说亲能说他也是读过书的哥儿。 明乐不太乐意去,但他娘很坚持,不去的话可能会挨打。 第86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乐是附近几个乡的美人, 即使手不能提肩不能扛,还是赢得了无数少男们的青睐。 在这儿,十个男的做梦八个都是把柯明乐娶回家。 柯明允以前只是平平, 生活在自己堂弟的阴影下,情窦初开的对象全喜欢自己的堂弟,说没有嫉妒是不可能的,但他被养的很懦弱, 说话走路都唯唯诺诺。 他是雨天往家里赶, 脚滑掉湖里淹死的,主角受穿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死透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哥儿也没有多大的愿望,他死前最想要的是照顾好自己的家人。 说来也是神奇,主角受向柯明允保证后,他呛出了一口水, 恢复了些力气,成功爬上了岸。 那天后柯明允就变成柯明允了。 县名叫常宁。 这里地理位置不错,临水靠山,只要勤快点干活就不会挨饿。但这里又太偏了,很难发展经济,作出政绩。县令五年前来到常宁县, 无功无过, 小县城如同名字般常宁,凶杀案都没几例,最大的事就是张三偷了李四家的鸡。 与世隔绝,怡然自得。 这几天却是不太太平。 富户和恶霸一般指的同一类人,常宁县下底下有十来个乡、村,鲤鱼乡在这里不打眼, 县令记得鲤鱼乡的村正是个德高望重的老爷子,年轻时读过两年书,说话颇有两分风骨。 鲤鱼乡的人闹事他还是想偏颇两分的。 公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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