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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陛下读心后发现他是恋爱脑 第41节 (第2/3页)
武艺,而安墨单薄瘦小跟小鸡仔似的, 究竟是谁照应谁一目了然。然而安墨并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听林侍卫说互相照应,她也就信了,犹豫两秒就答应下来,匆匆跑回去拿了银子又跑出来, 两人便结伴下了船。 这次停靠的地方是个小镇,沿着汉水建立的城镇,靠着水上运输商贸,在经济上相对于那些远离大河大湖的城镇要更繁华热闹些。虽然安墨见识过远比这发达百倍的现代社会,但是也不妨碍她欣赏封建社会的建筑风情。 更何况船上都呆腻了,现在能下船玩,安墨瞬间就感觉自己呼吸到了更加自由的空气。 而对于林侍卫而言,小镇虽然比不上岳州和沔州这样的城市,跟京都更是远远无法相比,但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他下来看看也算增长见识了。还能买点新鲜玩意儿回去送家里亲人。 一个是“没见识”的现代人,一个是“没见识”的京城勋贵子弟,两人的购物目标恰巧撞一块去了。 “安墨你看这个买给我娘合适不?” “不成吧,你掂掂重量,这么轻一看就是包金的。” “林子欢,你看这个布料,颜色好漂亮,拿来做衣裳怎么样?” “不大好,这种色过两回水就掉没了,到时候比旧衣还难看。” 安墨手里拿着的是一块竹青色的料子,这种青色不是春芽出土时那种嫩绿的颜色,而是像老竹子,是一种稍显暗沉的青色,以安墨现代人的眼光看,颇有种高级感,布料摸起来也挺耐脏耐cao,十分适合她这种到处溜达的人。听见林子欢这么说,她迟疑起来,“不至于吧,洗两次就掉没了?” 林子欢:“你别不信啊!到时候后悔可别来找我。”见安墨舍不得,他就道:“你真喜欢这个色,赶明儿我写信到京里,让我舅舅给你留几匹,保管比这个料子好。” 安墨就问:“你舅舅是卖布的?” 林子欢就忍不住笑了,他挺直腰杆,颇有些自豪道:“我舅舅是工部侍郎,织造局就归他管,莫说是这些普通料子,就是那最上等的云锦,我也能给你弄到手,就看你能不能出得起银子了。” 安墨震惊地瞪圆了眼睛,不太相信,“你舅舅是工部侍郎,那你爹是谁?” 提起出身,林子欢就不大好意思了,他小声道:“我爹就是……永昌伯。”那个吃喝嫖赌、闹了好多次丑事的永昌伯。 还真是勋贵子弟!安墨惊住,她还以为这种门外站岗的侍卫都是普通平民呢,没想到出身这么好!她颇有些新奇:“既然如此,那你能继承爵位吗?听说你们这样的勋贵子弟吃穿不愁,为什么要去当侍卫呢?”换做安墨她就不乐意,在家里吃吃喝喝多自在,跑去当侍卫又苦又累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林子欢点头。永昌伯是世袭爵位,只要他不犯大错,将来就能继承爵位一辈子靠着朝廷给的俸银以及自家庄子的产出吃喝玩乐。他的父亲,现今的永昌伯就是这么过来的。但是他不乐意过这样的日子,他不想像他的父亲那样一辈子无所事事做个纨绔。于是他道:“当侍卫有什么不好?我跟你说,做御前侍卫可风光着呢,俸禄高,活儿清闲,多干几年,没准将来还能升官做个统领将军的。” 他生怕别人将他和那种只会靠着祖宗荫蔽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联系到一块,又赶紧道:“御前侍卫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似我这种普通勋贵出身的,入了北衙之后只能做个小兵,想要走到御前,每日都要辛苦练功训练。”他拍拍自己挂在身上的刀,“我从前每天挥刀,练得两条胳膊都差点废了,才入了主子的眼。我们还得学骑射,每日奔行数百里,大腿根都磨破了,流了血又结痂,结了痂……又、撕裂……” 他本意是想告诉安墨,叫她不要以为他是靠家世走到天子身边的,谁成想提到大腿根磨破时对上安墨那满是好奇的干净双眼,忽的就结巴起来。 安墨见他说着说着就停住了,忍不住催促,“哎你继续说呀。” 林子欢当即移开视线,一边盯着摊子上的布料一边又说了几句,才下了总结,“总之我是非常努力地挣事业,将来我是要当统领的。” 安墨听完了青年人踏入职场后的艰辛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再想想这人是个有钱有权的富二代还如此努力,顿觉十分欣赏,“你真厉害,像你这样出身好还努力的人,实在很难得。” 安墨不咋动脑子,所言所行就是她当下心里真正想的,所以她说出口的话也显得格外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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