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律政佳人_第37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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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鹤立心情稍微舒缓了些,“既然你已经决定在国内读完大学,为什么又说前途还没定?”

    “我想拿到律师资格,最好再积攒几年工作经验。”梁苏吐字清晰的说,“虽然他们一再强调加拿大的繁华现代,但我总觉得未来的中国不会比他们差。我们会拥有最繁华的城市,最先进的科技,和发达的经济产业,不会比任何西方列强差。”

    梁苏说这些话是有底气的,因为她来自二十一世纪,亲眼见过三十年后的中国是何等的发达现代。但在于鹤立看来,此时的梁苏难得有一点少年气,憧憬缤纷,傲骨决绝,像一个真正的花季少女一般对未来有着无限期盼。

    于鹤立双手握着方向盘,把车稳稳当当停在最高院门前,压住心底的悸动,幽幽吐出三个字:“我陪你。”

    梁苏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身份证明和介绍信,二人没费太多功夫就顺利进入法院内部。他们要旁听的是一场这个年代稍有的经济纠纷,数额相对巨大,但案情并不复杂,可以简单归类为货款纠纷。

    这年头律师制度还没完善,原告方代理人是一个大型宾馆的经理,起诉某国企长年累月欠缴的招待费等各式费用。说白了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公款吃喝。整个过程延续了五六年,本来每笔款子数额并不大,但次数频繁,积年累月加起来便有几十万之多。被告方也没请律师,由该国企财务负责人亲自出庭。

    梁苏和于鹤立并排坐在旁听席上,看着穿着军绿制服的法官的严肃的坐在台上,头悬国徽手持法槌,满脸庄严肃穆。可能是由于国企级别颇高,一审就是由省高院管辖。被驳回之后原告不服,于是一来二去就上诉到了最高院。

    “依我的经验,多半是高院法官不敢得罪被告,所以才把烫手山芋扔到了这里。”于鹤立偏过头,低声对梁苏耳语道。

    梁苏轻微的摇了摇头,“我觉得不至于,毕竟判决还是要讲证据。你注意到没有,原告方交的证据十分混乱。本来二审是可能书面审理的,正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才导致法官必须开庭查明事实。”

    这时候台上正在进行证据交换。审判长的面容更加严肃,而身旁的两名陪审员则神色木然。被告方的财务经理对着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连连摇头,对审判长无数次提出自己的质疑。

    “原告方如果想翻盘,除了这些签字原件,还需要提交具体的对账单和账目明细。必要时甚至需要提供证人证言。”梁苏凑到于鹤立耳边,“我知道为什么路教授叫我过来了。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警醒我证据准备的重要性。”

    “如果路教授在场,应当有能力扭转乾坤。”于鹤立的言语中带着一丝惋惜,“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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