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爱_第411章 打架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411章 打架 (第1/2页)

    陈宇决定去找周秉承,或许他有办法。

    想到这里,开车就要走,却不想,被两个人拦住了去路。

    是苏峰,还有宋艺。

    “陈宇,这么着急,去哪里呀!”苏峰得意洋洋的看着陈宇。

    陈宇下车:“你怎么在这里?”

    “哦,我听说陈平被抓了,我来看看他,怎么说,也算是我下面的一个分公司的负责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不不想的,唉,都怪他,太贪心,我把整个货运公司都交给他管理了,怎么还不知道好歹?”

    陈宇在这个地方一看到苏峰,就明白了。

    这件事情,一定是他捣的鬼!

    明白了,完全明白了,他当初把货运公司承包给大哥,还让他做法人代表,就是想跟货运公司划清界限,他预谋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好阴险呀!

    “苏峰,你好卑鄙!”

    苏峰凑到了陈宇的跟前:“死瘸子,我说了,我不会放过你的,你不要以为你有杜兰芳跟周秉承撑腰,我就不敢动你,我告诉你,我有的是办法!”

    “王八蛋!”陈宇怒了,冲过去要打苏峰,却被眼疾手快的宋艺给按在了车上。

    “宋艺,你!”

    宋艺不说话,冷冷的看着陈宇。

    “你就这么为虎作伥吗?你忘记了,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是谁帮你的,是我大哥,现在他被人冤枉走私,是会坐牢的,我大嫂现在得了乳腺癌,没多少天了,你难道想看着我大嫂临死,也见不到我大哥吗?宋艺,你要是还有良心,就放开我,让我揍这个王八蛋!”

    “啊呀呀!好可怜呀!说得我都有些心软了,不过很可惜,这件事情我想我帮不了你,不过,我会尽我所能,帮助你大哥的,让法官少判个几年,三五七年怎么样?哈哈哈哈!”苏峰大笑起来。

    “王八蛋,我弄死你,我弄死你!”陈宇恨不得一口咬死苏峰,可他被宋艺压在车上,却怎么也动不了。

    “宋艺,你松手,我看他能把我怎么样?”

    宋艺没动!

    “松手呀!”

    宋艺松手了,陈宇发疯似的冲过来,苏峰双手握拳,抬脚,对准陈宇的胸口就是一脚,陈宇朝后倒去,脑袋磕在了车子上,头上有血渗了下来。

    苏峰大笑着:“死瘸子,你也不掂量掂量,就凭你,还想打我,我告诉你,一切才刚刚开始!宋艺,我们走!”

    苏峰拍拍手,就跟宋艺往前走去。

    陈宇从地上爬起来,发疯一样的冲了过去,从背后紧紧的抱住了苏峰,苏峰猝不及防,火了,挥动着手肘,对准陈宇的肚子就是一下,陈宇疼得嗷嗷直叫,他猛然间是张开了嘴巴,一口咬在了苏峰的肩膀上,苏峰疼的大叫了起来:“宋艺,给我拉开他,拉开他!”

    宋艺过去,抓着陈宇的头发,用力的扯开,陈宇受疼,松开了手。

    苏峰用手摸着血淋淋的肩膀,大怒:“宋艺,给我抱住他,抱住他!”

    宋艺从背后抱住了陈宇,苏峰挥舞着拳头,用力的朝着陈宇的肚子打着,陈宇大叫着,吐了一口血水出去,那上面,有苏峰的血。

    苏峰更加火了,怒吼着疯狂的打着陈宇。

    这个时候,里面的的警察听到的动静,赶了出来。

    “干什么?干什么呢?”警察立即制止了,还把三个人给抓了起来。

    宋馨得到了消息,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她怎么也想不到,三个人里面,有两个人是她最亲近的人,还有一个,是自己的倾慕者。

    宋馨把人领了出来之后,气得直哭,在前面走,三个人跟在后面。

    陈宇跟着走:“我大哥被抓了,苏峰捣的鬼,我问过了,至少要判三年,可能更重,恐怕,恐怕他见不上的大嫂了!”陈宇说着,眼泪下来了。

    宋馨站住了,回头,冷冷的看着苏峰:“他说的是不是事实!”

    “宋馨,你别听他胡说,我也就是气话,故意气他才这么说的,陈平是谁?我集团下面一个货运公司的老总,他出了事情,我这边损失也不少!”

    “你老早就把公司承包给了大哥,还让他当了法人代表,你是早就有预谋的!”

    “陈宇,你也把我说的太厉害了,我又不能未卜先知,我怎么可能老早就想到他会走私呢?”

    “根本就是你栽赃陷害,苏峰,你好卑鄙!”

    眼看着两个人就要打起来了,宋馨怒吼一声:“够了,别吵了,刚出来,你们是不是还想进去!”

    到了路边,上了车子,车子朝前方开去。

    车上,两个人都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宋馨哭了起来。

    “你还是不肯相信我?”陈宇有些失落的看着宋馨。

    “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我不相信我弟弟会变成那个样子,他,他居然帮着苏峰打你,他,他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这么说,你相信我所说的这些了!”

    “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胡乱说的,大哥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说他会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我绝对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