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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舍不得,那么多菜他要不去帮忙,雷蒙一个人要做到什么时候。再说了,他要不在您面前露一手,您怎么放心把我交给他。” 赵晗轻哼一声,“一顿饭就想骗走我的宝贝女儿?” “mama。”虞卿冲她撒娇,“宁暮做饭可好吃了,您待会尝了就知道了。” 这是虞卿第一次带男朋友过来,对于赵晗和雷蒙来说是一件大事,所以雷蒙准备了很多菜,都是赵晗和虞卿喜欢吃的。 “呃……”雷蒙有些犹豫的看着走进厨房谢宁暮,一时间不知道该叫他什么。 谢宁暮看着雷蒙,表情也是难得有些空白,“……叫我宁暮就好。” 雷蒙虽说是赵晗的丈夫,可他只比自己虚长几岁,那声“叔叔”谢宁暮实在有些难以叫出口。 雷蒙大大咧咧的,“那你直接叫我名字就行,不用喊叔叔,不然你别扭我也别扭。” “好。” 虞卿中间去瞧过一次,他们两个分工非常明确,雷蒙准备赵晗喜欢吃的菜,谢宁暮准备虞卿喜欢吃的菜。 雷蒙虽然为了赵晗学了中文,终究有些不大流利,两个人正背对着用英文聊天,谁也没发现她。 虞卿很喜欢谢宁暮的伦敦腔,落在耳中有种难言的魅力,她索性就靠在门边听他们聊天。 “我听虞卿mama说你们认识十年了。” 谢宁暮点点头,“我对她一见钟情。” 虞卿愣了愣,这话谢宁暮从来没对她说过,她好像也从来没问过他是什么时候喜欢自己的。她以为的日久生情原来是一见钟情。 雷蒙有些激动,“我对虞卿mama也是一见钟情!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在花店买玫瑰,阳光落在她洁白的脸上,上帝啊,那一刻,我感觉丘比特之箭射中了我的心脏……” 谢宁暮也像是陷入了回忆当中,他第一次见虞卿是什么样子的呢? 花溪村是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整个村子只有一所学校,而这所学校根本就留不住老师。 谢宁暮的性子古怪,他不喜欢跟人亲近,也没有朋友,他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在山林间自由穿梭。 那天,他在树上小憩,然后他遇到了一群不速之客—— 那是一群年轻人,有男有女,带着很多行李,正艰难地走在山路上。 他想起之前村长说过会有一批大学生来花溪村支教,谢宁暮想应该就是这些人了吧。起初他并不在意,来了也是要走的。 因为花溪村太穷了,来这里支教的人很少有能坚持下去的。这些年他看着学校里的老师来了走,走了来……早就习以为常了。这些城里人看着就细皮嫩rou的,估计待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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