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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信 (第2/2页)
证据,该查还是得查。 于是,他冲顾峰使了个眼色。 顾峰很快就就把找信的事安排了下去。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一封信被送到了林宇和顾峰的桌面上。 林宇拿起信看了一眼: “朱先生你好: 你和李维的事我们已经知道了,我需要你帮我办一件事,让下一批惊悚乐园的玩家和李维多接触接触。 若你能做到,我将销毁手中的证据。 若是做不到,李维的下场就是你的下场! 落款:一个你不会想知道是谁的人。” 信的下面画了一个上吊自杀的小丑,这显然是直接指向的李维。 “这封信是案发前收到的?” 朱恪点头道: “是的,就在惊悚乐园即将重启的时候,我收到了这封信,上面明明白白的在提醒我,如果我不按照他的说的做,我就会成为除李维外的第二个目标。” “你就这么确信写信这人手中真有你的把柄?” 朱恪摇头道: “不确定。 但是,他让我做的事也不违法。” 朱恪虽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但是顾峰和林宇都听出了他话中的意思。 既然要做的事并不违法,甚至信里也没提李维会死这件事和让玩家接触李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 因此,做这件事的风险几乎为零。 可若是他的把柄握在别人手里,那么他所承担的风险将是百分之百。 用百分之零去搏一个百分之百,事实上是非常划算的一件事。 因此,朱恪会这么选,完全在情理之中。 “那你知不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 朱恪摇头道: “不知道。 我手机丢过一次,手机里有一些重要的东西。 至今,那部手机也没有找到。 所以,整个鬼屋里的所有人都有可能握住我的把柄。 我不敢赌……” “好的,我明白。 既然你不知道这封信是谁送的,那我们就来调查一下。 幸亏这人聪明的有限,居然用手写来写信。 或许,比对一下字迹就能清楚写信的人到底是谁了!” 顾峰将信接了过来,然后吩咐身边的警官把信送到鉴证科去。 然后,他又安排一个人前往鬼屋找老板要一些鬼屋的npc们写过的东西来作为字迹比对的样本。 老板倒是实在,向警方提供的是npc们的劳动合同。 至于他自己,则提供了一本手写的账簿。 这些东西被送到了警备局以后,直接被送往鉴证科。 比对的工作很快就开始了。 整个比对的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里,林宇并没有再继续询问朱恪,而是和顾峰一同回到了办公室等消息。 顾峰觉得有些奇怪,他很难理解林宇为何能如此自信的等待鉴证科比对的结果,而不是花心思去找新的证据。 但是,他并没有问林宇。 他只见林宇拿着一支笔,在一张纸上不断的比划,最终在老板的名字上打了个圈。 “你觉得自己比对的结果会是老板?” 看到林宇怪异的动作,顾峰终于忍不住了: “如果是他的话,他为什么会把这些需要比对的样本送到我们这里来呢? 他完全可以推说东西不在他手上,使我们没有比对的样本啊!” “他很聪明,所以我们不能排除他已经想到即便是他不提供样本,我们也可能会让npc们和他现场写字,以作为比对的样本。 因此,与其在这种根本逃不过的事情上撒谎,或者和警方对抗,还不如配合警方。 等比对结果出来以后,再想办法搪塞。 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 “那你圈老板的名字的意思是?” “我觉得比对的结果肯定是他,只是不太确定这封信是不是真是老板写的……” “你这话前后矛盾吧?” 顾峰有些不解: “如果是字迹比对都已经比对出是老板本人的了,信不是他写的还能是谁写的?” “栽赃嫁祸呗!” 林宇指着那封信的照片说道: “这封信上面的字迹非常清晰完整,没有赶工的痕迹,是人一笔一画写成的。 证明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写信者并不着急。 如果是你要写一封可能会被人拿来当做证据的信,你会选择在不急的情况下手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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