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笔记_第187章 差点着道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87章 差点着道 (第1/2页)

    顾峰脸色一白,接起电话,听筒里立刻传来了陈局长的咆哮声:

    “顾峰!你和林宇两个在搞什么?

    内部调查科的电话都打到我这里来了,他们说你们把三个嫌疑人同时关进了审讯室,而审讯室内一个人都没留!

    你们是不想当警官了,准备回家种田吗?”

    顾峰被骂得脑袋“嗡嗡”直响。

    他缓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陈局长,这是一次机会。

    这三个嫌疑人如果能把这出戏唱完,我们很可能取得大的突破!”

    顾峰的话并没有平息陈局长的怒火。

    “胡闹!

    就算这样真能破案,内部调查科也会把你关起来的!你这个刑侦队长不想当了吗?”

    “我想,可是有人不想让我当啊……”

    顾峰本不想卖了林宇,可是他也没办法。

    毕竟林宇是个顾问,他可是刑侦队长。

    内部调查科或许还真不能把林宇怎么样,可要拿他开刀就容易多了。

    林宇见状,也明白顾峰的难处。

    他一把拿过电话,对陈局长说道:

    “陈局长,这是我的主意,顾队长也是刚刚知道我的计划,不能怪他。”

    “不能怪他难道怪你?”

    陈局长似乎并不买这个帐:

    “怪你有什么用?你能对这件事负责吗?”

    林宇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句话。

    他此时倒是真有了一丝内疚,感觉拖累的顾峰。

    不过,这种内疚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他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

    “陈局长,能不能帮我拖一个小时。

    只要有一个小时,我就能让那三个人演出个结果。

    有了结果,内部调查科就算要追究,能说的话也不多了。

    更何况并没有明文规定嫌疑人在审讯室时,警官不能只通过监控监视他们的动向……”

    “你小子想钻内部调查科的空子?

    我看你是没吃过亏吧!

    你真以为内部调查科那几位是吃干饭的,你想糊弄就糊弄得了?”

    陈局长对内部调查科的手段清楚的很,他并不认为林宇能通过“破案”这个功劳来让对方有所收敛。

    可是,林宇却异常自信:

    “放心吧,陈局长。

    我保证能让他们哑口无言!

    我只要一小时,就一小时!”

    林宇的“一小时”就像个魔咒一样,嗡嗡嗡的让陈局长有些头疼。

    陈局长被他闹得实在是没了办法,只能点头答应道:

    “行行行,按你说的做。

    我帮你拖一个小时,你能做到什么程度那是你的事。

    至于事后……

    你让顾峰自己想办法!”

    陈局长说完立刻挂断了电话,完全不给顾峰申辩的机会。

    顾峰黑着脸盯着自己的手机,然后抬头用充满冤念的目光看向林宇。

    “你小子造的孽……”

    “也不算造孽,你如果真被关起来了,我会时常去看你的……

    到时候,如果功勋章下来了,我会第一时间送到你的手上!”

    “你小子拉倒吧!

    一小时后你的计划如果失败,你提头来见!”

    ……

    一个小时的时间并不算长,林宇和顾峰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互相吐槽,很快就过去了。

    一小时后,林宇再次进入审讯室中,发现审讯室里的三人安静地互相瞪视,谁也没有说话。

    “好了,时间到,说说吧,讨论出什么结果了吗?”

    其实,他们讨论的过程,林宇在监控里看得一清二楚,如今进来问问,是想看看这几人刚刚到底是在演戏还是真的互怼出了个结果。

    “我和周琪已经确定,之前一直在作梗,诱使陈士成杀人,帮陈士成逃脱法网,杀害刘天宇的人都是他——李木!”

    林宇倒是没想到,仅仅一个小时,陈莫和周琦两人居然就给李木安插了这么多罪名。

    林宇转头看向李木,问道:

    “他们说的这些罪名你都认吗?”

    此时的李木已经被陈莫彻底打败,垂头丧气如丧家之犬一般。

    他叹了口气道:

    “这些事都是我做的,我认。”

    林宇将李木的头摆正,然后看了看他的脸:

    “好像也没挨打呀?”

    “他们没有打过我。”

    李木为陈莫和周琪辩解道:

    “是我心甘情愿承认的。

    因为,这些事情本来就是我做的。

    如果我不承认,就只能让别人来给我背黑锅,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毕竟,我造的孽,我一人承担。”

    李木的话说得林宇都有些感动了。

    林宇非常惊讶,毕竟,他刚刚明明听到了整个审讯室内的经过。

    虽然听不太清陈莫对李木说了些什么,但是无非就是将当年的事情翻出来,然后与李木对质,根本就没有出现什么太特殊的内容。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