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圈套1:战局篇_第十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 (第3/6页)

r就提了一句,因为洪钧在业务上有重大过失,给ice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所以终止了和他的合同。我是想私下里问问你,具体有些什么情况?”

    小谭脑子里又乱了,只好说:“就是因为合智集团那个项目。当时我们以为合智真要和我们签合同了,peter专门来北京,他也肯定已经先向我们在旧金山的总部报了喜,结果我们不是被合智和你们嗯,合智和科曼给骗了吗?peter觉得下不了台,后来听说他本来是想让洪钧把我给开掉的,结果洪钧不肯,他说他来负责,peter就把他给开了。”

    俞威开始觉得不快了,他冷着脸问了一句:“是洪钧自己告诉你的?”

    小谭就像开车时本来想刹车的时候却一脚踩在了油门上,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他什么也没跟我说,是公司里大家瞎聊的时候别人说的,我听了一想,觉得的确是这么回事。所以我觉得洪钧这老板真不错,他替我扛了事,还不肯告诉我。”

    小谭嘴上说完了,心里也沉了下来,他原本是不想说这些的,他也真想和俞威这位新老板搞好关系,做销售嘛,一个接一个项目做着,签单拿钱就行了,管谁是自己的老板呢?小谭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是因为自己真的对洪钧心存感激,才这样不顾一切地脱口而出?还是因为俞威有种魔力,让自己无法隐瞒、憋不住要实话实说?现在反正已经都吐露出来了,小谭就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等着俞威发话了。

    俞威脑子里转得飞快,在短短的片刻之间已经想了很多东西,他已经不喜欢小谭了,甚至觉得有些厌恶。俞威向来是鄙夷那些知恩图报的人的,他自己从来不去花心思记住别人对他的什么恩惠,因为他认为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他也从来不指望别人记住曾受过他的什么恩惠,在他看来,一切都是利益交换、两厢情愿罢了,谁也不欠谁,都只是生意而已,没有什么恩情二字可言。

    俞威之前想到了小谭可能对洪钧是有些情谊的,毕竟他们俩曾在一个战壕里打过仗,但俞威没想到小谭居然把洪钧视为恩人,这让俞威瞧不起。俞威希望小谭对自己心存畏惧,也希望小谭有求于自己,他觉得这样才能很好地笼络住小谭,因为利益纽带是实实在在的,但他没想过要给小谭什么恩情,他觉得累,也觉得恩情这东西是最容易被“清零”的,最靠不住。

    而让俞威更感意外的是小谭居然如此没有城府,三问两问就把心里话给套出来了,俞威觉得小谭简直没有一点政治头脑,除了知道做销售挣钱之外,对政治毫无感觉、不知利害。俞威盘算着,如果自己手下的干将都是这样的家伙,当自己需要他们的时候,恐怕他们一个也立不起来。想到这儿,俞威忽然又想到了洪钧,洪钧苦心经营了三年的ice,手下怎么是这样的人,难怪在关键时刻只得自己一走了之。俞威在心里叹了口气,居然有些同情起洪钧来了。

    俞威打定了主意,这个小谭只知道打打杀杀,最多是个跑腿的角色,对自己不可能有太大的用处。他已经在以他自己为中心的一组同心圆中,把小谭划到了最外圈,既然对小谭没了兴趣,俞威也就立刻没了情绪,不想再和小谭聊普发的事。

    但是,俞威立刻又想到了更深的一层:看来也不能再把这个小谭放到重要的战场上去了。俞威已经知道普发项目的分量,而且看来又是要和洪钧有一场较量,万一小谭在项目上演一出华容道,像关羽放走曹cao一样对洪钧网开一面,普发的形势可就难料了。想到这儿,俞威定了定神,看来这个普发项目,一定要自己亲自上阵了。

    于是,他的脸上又出现了轻松的笑容,摆着手说:“哦,这样啊,咳,我也是好奇,都是过去的事,没工夫再闲扯了,我看咱们还是聊正事。”说着,俞威把桌上的一摞空白的a4大小的纸推到小谭面前,在上面放上自己的万宝龙签字笔,接着说:“这样,你边说边画,把普发的组织结构图画出来,再一个人一个人地把你和他们接触的情况都详细说说,我也好好听听。”

    小谭没想到俞威居然对自己刚才的话什么也没提,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就松了口气,觉得俞威看来和自己一样,都是一心只关心着普发这个大项目,便立刻来了精神,咽了口唾沫,如数家珍一般地开始介绍他和普发集团的那些关键人物以往沟通的情况。他根本没有想到,他已经在按照俞威的期望,开始向俞威交接普发项目最核心的东西了。

    普发集团总部的那座八层大楼的第八层,被电梯间无形之中从中间分成了两个区域,一边是普发的老总们各自的办公室,普发集团的董事长金总的办公室就在走廊最深处的那一端;另一边是几个大大小小的会议室,位于走廊的尽头和金总的办公室大门遥遥相对的是最大的一间会议室。此刻,在这间最大的会议室里,维西尔公司正在向普发集团介绍着他们的软件解决方案。

    洪钧坐在会议室前部的侧面,一面听着菲比在中间的台子上做介绍,一面打量着会议室和里面坐着的人。这间会议室够大的,足足能容纳一百多人,是个很规矩的长方形,前面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