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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34节 (第3/5页)
前也是得过老爷子恩惠的,来了之后把自己活得跟个伙计似的。那他位子就坐得稳稳的,谁也动不了,还年年拿先进。 “老爷子一辈子见过的生死太多了,早已经看透了。”方妈做为亲闺女,还是了解老爷子的,在方逐溪给把过脉说没问题之后,就是这么说的。 大家一想,可不是嘛! “瞿麦,你别在家里守着了,师父已经去了。等开学你回学校上课吧?” 龙师父一走,扔下一个十岁的孩子,方逐溪这个当师兄的就得管着。那孩子是十年前龙师父回郊县喝喜酒回来的路上捡的,看着孩子可怜,捡回来就自己养着了。刚好他之前在酒馆里做伙计,公私合营之后,他直接就退休了,守着自己的小院儿,给邻里看看病,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闲着没事。给这孩子起了名叫瞿麦,也是一味药材的名,也叫石竹的。他自己的龙葵就是药材名,没必要非得让孩子随他姓。就找了一个带着姓氏的药材给起了名。孩子从小跟在他身边的,方逐溪才走了两年多,当然认识。 瞿麦这孩子是个念恩的,懂事起就特别孝顺,一老一小的,都算不清楚是信照顾谁了。五六岁就会做饭,就不让老爷子动手了。到了上学的年纪,学校也没有老师正经的上课了,他就没去,在家里跟着师父学医术。一直到现在。 听方逐溪让他上学,瞿麦那头摇得跟波浪鼓似的,“我不去,我得挣钱养活我自己。” 龙师父还清醒的时候,留下过话,医书他全都抄了两份,两个徒弟一人一份。他攒下的家财,面上有数儿的,还有那个小院子,都留给瞿麦。早年攒下的,不能拿到明面上的,都留给方逐溪。那暗处的钱财,买一百个小院儿都有富余的,明面上他的财关,满打满算的也不到五百块钱。不是偏心大徒弟,主要是小徒弟年纪太小,那东西不能告诉他,也怕他守不住。 “你才多大,挣什么钱去?家里还少你一口吃的了?你把那前门房收拾一下租出去,一个月租上个五块钱,就够你花销的。等将来长大了,娶个媳妇,那院子也够住的。好好的上学,至少得初中毕业吧,让你姑父给你安排到机械厂上班当工人,一辈子稳稳当当的,不比什么都强?”方妈就训孩子。 才十岁大的小豆丁,就想着挣钱了?是,知道挣钱养活自己是好事儿,说明孩子有上进心。但是他们能眼看着他自己挣钱去不管吗?那她也不用做人了。 早都帮他想好了日后的安排了。之前他住在前门房里,现在后院老爷子没了,他过去住,前门房空下了,就能租出去,这一片是最繁华的商业街,在这一带上班的人很多,后街的房子很好租。吃饭到前院酒馆来吃,租金足够他日常开销的。再过上几年,进厂里当个工人,铁饭碗抱着,不好嘛。 瞿麦委屈巴巴的,“姑,我想接着学医……” 学医不是问题,但是现在真没那个条件让你学啊!城里医院的中医,不是下放的,就是改造的,要么就是扫厕所呢。中医的大夫,药铺都没了。你跟谁学去啊?你看龙师父那药柜,摆了满满一面墙,实际里面一多半都是空的,早都不敢开方了。你就是拿着医书看,让那些小兵小将或是革委会的人看到,都是罪过。学啥呀…… 向末看着孩子可怜,就说话了,“要不让小麦跟我们回东北吧?他是弟弟,跟哥哥住天经地义的。我家里那边在大山里,天高皇帝远的,管得不严,他在那儿,还能给他哥学。孩子有这个天赋,自己也想学,别浪废了。” 这话就得她说,因为到了那边儿,向家是地头蛇,方逐溪自己都得靠向家照顾着,他就不好直接把人往回带了。 梅老爷子这时候睁开眼看了向末两眼,“听孙媳妇的吧。” 他老人家说话了,那就是一锤定音,连瞿麦都知道,得听安排。 那小院不能空着,空着就该有人回收了,“云期过去住,看房子。”方妈安排她二儿子。 方云期不干,“我想下去插队当知青去。” 嗯?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去当知青,咱家有一个孩子下乡了,小妹就不用下乡,她一个女孩儿,还是在家待吧,搁你们眼皮子底下看着,安全。” “你当知青是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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