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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逸笙比孟惊雁小两岁,也是个Omega,虽然远不及孟惊雁,却也算得上标志出众。从他跟着那个女人来了孟家,就什么都喜欢压孟惊雁一头。孟惊雁成绩好,他就卯着劲儿地学,就为了拿到名次之后去到孟惊雁面前耀武扬威。有女孩子追孟惊雁,他就要把人家女孩子勾到手再甩掉,然后再昭告天下:喜欢孟惊雁的都是破烂货。 但这都是在孟玉昆背后,当着孟玉昆的时候,汪逸笙就是这个家里最乖最有正能量的孩子。哥哥什么事情做得好,我就要跟哥哥学。 孟玉昆实在是太糊涂,所以直到他死,他还觉得一切都是命。 想到孟玉昆,孟惊雁就不敢往后想了,他怕他想起那些他最不愿意想起,却又最害怕忘记的人。眼眶子突突地发热,他略用了一点点力气咬着下嘴唇。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不是每天都这样吗?你不是刀枪不入吗?什么时候你孟惊雁也会觉得难受呢?你现在就一件事,把钱赚够把债还清把事办完,你才有资格一天到晚地穷琢磨。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孟惊雁把手机又按亮了,打开备忘录,里头一长溜的人名,有他曾经的朋友,有他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后面无一例外地跟着一个不小的数字,那是他要还的债。 其实孟家刚出事那会儿,也有朋友来找过他,但是一朝河东一朝河西,上流社会和普通群众之间的壁还是很厚的。富贵人家的玩意儿,孟惊雁也懂,但是再聊起来已经不是那么个滋味了。人家说哪年哪年的红酒,什么血统的赛马,最新型号的概念车,都和孟惊雁没关系了。 他倒不是怀念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只是有时候生活猛地给人一下子,重得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的信用卡早就都被停用了,孟惊雁盯着自己网络账户里的一点余额,突然就想到有一天大街上的人给他递的名片。那张质地不错的硬卡纸上头是一个花里胡哨的名字,孟惊雁也认得,是上流公子哥们常去的风月场所,他也知道递名片的人是到大街上捡“少爷”的探子,专在大街上物色样貌不错的男孩子。那人还认得他,爆皮的厚嘴唇皱起了,凸出一对老鼠牙,笑得很谄媚:“孟公子,要不要来点快钱?” 等到孟惊雁发现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他大力地揉了揉自己的脸,想把这些荒唐的想法揉出去,却越揉越焦躁:钱!怎么才能赚回来那么多钱!要是卖/身子就真能赚够那么多钱…… 他又忍不住自嘲,谁的身子能值那么多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空气中慢慢沁出一阵淡淡的甘甜,像是一个温柔的怀抱,完全地将沙发上的孟惊雁包绕。 孟惊雁也察觉到了,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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