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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144节 (第1/3页)
南边一铺,北面一铺,中间就有一条隔道,能并肩走三五个人的宽度。 屋里热乎乎的,尤其是朝南的大坑上,放着大片的被褥,可见有人经常在这里居住,还有一些公文,都在这儿处理。 王佐瞬间就明白这位的意思了:“看来您老这腿脚啊,还真是……那您……意属的是哪位 啊?” “这事儿,如果朝中没有异议的话,就高将军了。”曹大将军也不客气,军中最不将就的就是说话的艺术,那是文官才讲究的玩意儿,他们讲究军功,用敌人的头颅来垫高自己的位置,用敌人的鲜血,染红自家的战旗。 而早在他们俩进入中军大帐之后,很多人都留在了大帐里,等待召问,跟他们走到这房子跟前的,更是没几个,等进了屋之后,好么,门口站岗的都是高将军跟另外四位将军。 屋里就他们俩,说话可就不用再打哑谜了。 “高将军人不错。”王佐点了点头:“本王会上奏朝廷,举荐高将军的,但是……能不能成,可就要看皇上和军机处以及兵部的意思。” “这个老臣知道,只需要王爷举荐即可。”曹大将军摸了摸花白的胡子:“如今北地算是稳当了,老臣也想回到京城,在家颐养天年啦!” 他很有自知之明,七年前那场大战之后,他已经是大将军,执掌四十万镇北大军七年之久,北地安稳了,他要是再留恋权柄不放手,那就不是福气,是祸害了。 曹大将军想的非常清楚,他趁早将人提出来,然后看这位来北地当总督的宁王殿下相中了谁?爱带着谁在身边,谁估计就是下一任镇北大将军了。 果然,去了五个将军,回来四个,高达留下了。 而且高达也是他心里的最佳人选,第一是因为高达是从底层上来的人,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第二就是高达跟自己是师生关系,他是自己带出来的兵。 再一个就是高达是这里年纪最小的,上升空间还有的是。 让宁王殿下举荐,也是因为宁王殿下在北地的时间长,又是东北总督,他看好的人选,首先皇上那边就会觉得不错。 这事儿算是说定了。 王佐在军营里待了两天,看了看军中将士的棉衣、被褥之类的防寒装备,然后又代朝廷劳军了一回,然后转战前营,就是北营。 北营在哪儿呢? 北营就在牛角县县城北边啊,那是前锋营……。 王佐在外头转悠了快半个月才回转,当天晚上丁田就被叫去一起吃了个暖锅。 好大的铜锅子下头烧着银霜炭,锅子里的猪大骨头、猪排骨、五花rou、酸菜、冻豆腐、宽粉皮、腐竹、土豆、木耳……。 乱七八糟的放了很多,偏偏香气扑鼻! 尤其是后来端上来的小香菜、小香葱以及大蒜碎,再放点辣椒油,那味道,绝了! 吃的丁田大呼过瘾,王佐还让人蒸了金丝花卷做主食。 等吃过了饭,不用王佐问他,丁田就拉着他去了自己家:“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看你做的那些东西?”王佐在回来的时候,就听王富贵说过了,下面的人是不敢瞒着他的,只是,大家并不知道做的东西是干什么的,因为丁司狱没说过。 木匠倒是送回来了,只说过两日还得麻烦他们云云,也没说做的东西是干什么用的? 三个出身工部将作监的木匠都没看明白! 丁田在书房里,献宝一样的拿出了自己做的东西:“这个叫炭笔!” 炭笔,是以炭精作笔芯的木杆笔,它的特点是笔色黑浓,附着力稍差,与纸的摩擦力大,不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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