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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空盘子,把菜放凉些,这才能入口。 菌菇汤虽然鲜美,还得放凉,口感只能说还可以。 一点都没有吃火锅那种热火朝天的氛围。 提起这事儿,程澄就一把辛酸泪。 化悲愤为力量,她一口咬上面前的美食,美味在舌尖绽放,让她十分感动。 要是以后天天都能来蹭饭就好了。 天天吃小鱼干,也稍稍有一点点点点点腻。 程澄比了下,大概离指甲尖一毫米远,来显示她对小鱼干的嫌弃。 其他人不知她心中所想,静静吃着饭。 只不过,陆元哲两人间的气氛有些怪异。 一个月相处下来,夏云与陆元哲对对方也略有了解。 交集不多,印象良好。 夏云自幼生活条件优越,周围俊男靓女同样不少,陆元哲的脸在其中称得上翘楚,虽则她也认同样貌并不是最重要的,但美的事物总是赏心悦目的,是以样貌给陆元哲加分不少。 陆元哲更不用说,每天看见活泼可爱的两小只,再加上夏云恰恰好戳在他心坎里的声音,一天的疲累都一扫而光。 前些天,两个人不冷不淡的相处着,给各自留下的感觉也都是极舒适的。 直到昨天李靖宸的出现,像一捧细沙,撒进平静无波的湖面,掀起细细小小的涟漪。 陆元哲尚未搞清楚他是如何想的,但看到李靖宸和夏云相处时,本能的不太舒服。 因此,晚上夏云给他发消息,交代希希的下落时,他鬼使神差的开口,甚至颇为强势,要夏云明天来吃早饭。 消息一发出去,他也怔了怔,倒不是后悔,只是有些许别扭。 随后自我安慰,夏云帮他那么多忙,请人家吃饭也是他力所能及。 相处了一个多月,他撞见过夏云点外卖,意识到她可能厨艺不太好。 很多次都碰见程澄吃猫粮,便又找了台阶——给程澄改善伙食。 被捎带上的程澄,怎么也没想到,她的作用起在了这里。 她还矜持些,虽然陆元哲做饭好吃,她也没好意思觍着脸天天来蹭饭。 可小说中的澄澄不在乎啊,动物的本能让她嗅着诱人的香气跑到隔壁蹭饭。 一来二去,夏云不好意思,每次过来帮忙,顺道一起蹭饭,这些都是男女主宝贵的相处,为以后的感情奠定根基。 因每次做饭时的点滴相处,两人总不好沉默着,各自找话题,惊奇地发现他们每次都能说到一起。 俗语道,“话不投机半句多。” 可若投机了,那便是增进感情的利器。 程澄不知道其中因由,不然,恐怕是想找根面条上吊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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