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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 感觉上圈套了,他什么都准备好了。 “没笔。”林宛想刁难一下。 他从衣服外套里拿出一支闪着光的钢笔,慢悠悠递给林宛。 “......”林宛仔细翻看合同。 在她看合同的时候,周时雨优雅地喝着红酒,眼神落在林宛身上,那是一种男人欣赏女人的目光,一种赤/裸的隐藏着欲望的目光。 林宛很漂亮,这种漂亮不是靠化妆品和服饰呈现出来,那是一个女人的青春,就像处于花期的玫瑰花,可能花期过了,青春逝去了,就枯萎了。 因而,这种美惹人心疼。 “我不太会看合同,可不可以带回去研究。”她问。 她的杏仁眼满含认真。 周时雨:“可以,不过没有什么霸王条约,我不会害你。” “是么?”林宛轻笑:“谁知道呢?” 周时雨没有回应,林宛收拾包包和合同要离开,他的声音再次响起。 “晚上一起吃饭么?” 林宛一笑置之,什么话也没说,她默默离开房间,只留高跟鞋的声音渐行渐远。 —— 晚上,林宛一边敷面膜,一边盘腿坐在床上仔细研究合同。 夏莎吃一根雪糕坐过来:“这是要定下来了?” “嗯,差不多了。” 看合同上面的内容,夏莎小声念出来:“甲方:晨星经纪有限公司,乙方:林宛,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念了一会儿,夏莎后知后觉什么,疑惑道:“晨星经纪有限公司?不是丹鸟传媒吗?” “我考虑了一下,晨星公司好像对我更有利。”林宛说。 “可我都没听说过晨星这个公司。” “是一家新公司,里面没一个艺人。” 夏莎瞪大眼睛,她用手摸了摸林宛的额头,问:“宛宛,你没发烧吧?” 林宛笑了笑,这一笑,脸上的面膜都起了褶子。 “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 “谁啊?” “周时雨。” 夏莎:“......” 林宛遇到周时雨,真不知道是不是一场孽缘,还是一种福分。 总之夏莎觉得,林宛这几年,好像从没有忘掉周时雨。 “他是不是找你复合了?” “没有,我们只是谈工作。”林宛揭开面膜,认真道:“我不是在感情用事,我有在为自己的前途考虑,选择晨星,真的不是因为他。” “好吧,反正我无法帮你做决定。” 两人闲聊一会儿,林宛去洗手间护肤,夏莎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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