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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不能踢回去吧?那我成什么人了?” “我知道你有道德包袱,干不出这种事,所以我就代劳了。” “代劳……你做了什么?” 他神情坦然道:“踢回去。” 踢、回去= =?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这三个字的深刻内涵,李明朗又说:“谁想到你突然站起来,我的脚还来不及收回来。” 也就是说,王老板一直用下盘跟我调情,李明朗便替我礼尚往来了一把,结果我突然站起身,这才令王老板意识到一直和他“调情”的是……= =||| 那画面,光是想想都不忍直视。 我飞快地轻声说了一句:“那什么,谢谢。” 李明朗说:“不用谢,那个王老板一看就是有钱烧的,我只是闲的没事想帮你敲他一笔,可惜被你搅黄了。” 敲他一笔?为什么整件事在我理解,更像是英雄救美呢? 可是直到目送李明朗离开咖啡厅,我都没有再多说一句,只怕说多错多,多情总被无情恼。 反正人家都说的那么清楚了。 “咱们只能做朋友。” 这句话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 ̄~ ̄ ●) 这件事之后又过了几天,我们的公司终于迎来了第一位预付定金的顾客,是位二十七八岁的姑娘,名叫酒酒。 酒酒说,她未婚夫叫大禹,他们是在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门就职,算是从办公室恋情开始的。 我和酒酒聊了一个多小时,一见如故。 酒酒喜欢西方后现代路数的婚礼,我那天也有点灵感爆棚,一连提了七八个创意点子,酒酒全都满意,还说要打包买走。 我看着计算器上那像是坐火箭一样追加的婚礼策划费用,心里乐开了花,脸上却始终淡定而专业,生怕这条大鱼跑路,像李明朗一样快很准,时不时建议她即刻刷卡付定金。 直到Pos机发出好听的滋滋声。 下班后,我走出写字楼,到对面的公共汽车站等车,顺便透过咖啡店的玻璃窗,瞄向李明朗的御用专座。 他果然在那里,坐在他对面的,是个漂亮的足以拍平面广告的女人。 那女人在哭,李明朗递纸巾给她,神情温柔,活脱脱言情小说中痴心万年不改的最佳男配角。 然后,女人似乎控诉了什么,李明朗左手拿着笔,随意在纸上划拉着。 可我就只看到这么多,车就来了。 (● ̄~ ̄ ●) 晚上回到家里,我头一次贴了块自己买的十块钱一片的面膜,边敷脸边和小米讲电话。 我说:“我发现我最近有点反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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